“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谭艳婷:三年办结近两千宗案件,无一超期及投诉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文/图
2021-01-21 09:13

扎根法庭十年,她裁断有速、调解有方,三年办结近两千宗案件,且无一超期、无一投诉信访。她很“刚”,常怀为民之心,捍卫公平正义,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群众满意的铁案;她很“柔”,用女法官特有的细腻,寓情于法,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她就是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审判员,二级法官谭艳婷。

1月10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市召开,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其中,广东3家法院、14名法官获表彰。谭艳婷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快刀斩乱麻”的办案标兵

原告对着摄像头出示收款二维码,被告隔着屏幕扫码付款,原告表示收到款项、申请撤诉,这是2020年3月初谭艳婷对一起借款案件在线开庭时发生的一幕。

被告此前通过手机APP向银行借款3000多元,贷款期满后一直未偿还,被银行诉至法院。由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谭艳婷在线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组织双方远程开庭,并当庭促成双方调解,被告当场支付贷款本息,案件当天结案。

2020年2月,在疫情最为严峻期间,谭艳婷积极响应东莞市委组织部的号召,作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第一批抗疫工作队中的一员奔赴抗疫一线,负责大数据录入、入户排查等工作。抗疫工作结束后,她心系未办完的案件,放弃了补休,迅速回归到审判岗位。

受疫情影响,许多诉讼活动无法按照往常方式进行,案件审理进度也被拖慢。对此,谭艳婷化“不便”为“简便”,对借款、买卖合同纠纷等事实较为清楚、双方争议较小的简易案件,充分运用速裁程序和线上方式审理,不仅开庭不误,还有效提速,仅七个工作日便成功调撤11宗案件。

身处最基层的人民法庭,案多人少是大背景,面对不断增加的案件,如何做到有条不紊,跑出“加速度”?在效率与公正之间,又该如何找到平衡?谭艳婷在工作中不断修炼技能,并与法庭同事一道,积极探索创新,寻求破局的方法。

2019年5月起,她带领团队率先在法庭试行简案速裁模式,对于符合调解条件的速裁案件,经审查后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边调解边送达应诉,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放弃答辩及举证期限后,立即组织庭审,从而缩短审理周期,非公告案件平均结案天数仅为35天。

“不厌其烦”的调解能手

论办案,谭艳婷追求快、狠、准,但说到调解纠纷,她却“不厌其烦”。她坚信没有解不开的结,没有化不开的冰,坚持用心倾听意见,透视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坚持耐心诠释法律,消除当事人的疑虑误解,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找准切入点,从中沟通、协调、引导,在化解纠纷的过程中,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017年至2018年,谭艳婷陆续收到某物业公司向业主追讨物业管理费的案件,前后两批案件共涉及业主两百多户。立案后,法院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了应诉材料,但因部分业主已将房屋过户或租赁他人,物业登记的信息更新不及时,实际业主不明,导致许多邮件被退回。

为实现最佳的送达及实体处理效果,谭艳婷不惧7,8月炎热的天气和跑小区、爬楼梯的辛苦,带领团队人员分别两次连续两天挨家挨户敲门,核实业主信息,现场集中送达。

过程并不顺利,有的大门紧闭,有的恶狗狂吠,有的语言不通,还有业主不明来意,指责法院站在物业公司一边,但谭艳婷并没有因此而停下脚步。

她一边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一边认真听取业主意见。她了解到,业主普遍认为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导致家中失窃、小区停车被刮划、公共设施荒废等问题,因而拒交物业管理费以示不满。对此,她在送达的同时,耐心告知业主诉讼权利义务,劝导业主应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通过合法合理渠道表达意见,并表示会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

在她和团队的努力下,大部分案件得以成功送达,对于现场无法送达的业主,也在门口张贴了限期领取法律文书的通知书,以便其后续获知情况及时应诉。随后,她协调双方展开对话,建议物业公司通过提高服务质量以获取业主的信任,减少类似纠纷。

最终,大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涉及该物业公司的229宗案件,有194宗调解撤诉,调撤率高达85%。

“春风化雨”的解忧专家

“我同意离婚,并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你放心,我会好好生活,抚养孩子长大。”高墙内,一对夫妻在谭艳婷的引导下,终于打破沉默,泪流满面地向对方说道。

2018年7月,谭艳婷收到一起离婚案,男方婚后多次吸毒并曾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因运输毒品获刑十五年。男方再次入狱后,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因男方正在服刑,她组织双方到监狱进行庭审。庭审前,她分别和男女方单独沟通,了解到双方并非感情完全破裂,但由于男方一错再错且将长期服刑,女方对婚姻心灰意冷才提出离婚。庭审过程中,夫妻二人见面后已显生疏且相对无言,她积极调解,劝导双方打开心扉、冷静沟通。

经过三个半小时的庭审,男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悔恨,称不愿再拖累女方,同意离婚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及部分共同财产,双方当庭达成离婚协议。

虽然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得到挽救,但谭艳婷认为,这是在尊重双方意愿、考虑双方实际情况下达成的最好结果,双方能理性思考婚姻状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开始新的生活,对彼此、对家庭和孩子都是有益的。

担任法官六年来,谭艳婷在准确把握法律的尺度,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之余,还注重在案件处理中注入司法的温度,以暖人心。

在家事审判中,她利用亲情调解室等打造温馨、舒适的审判环境,采用更为生活化的温情审判方式,促使纠纷各方有效沟通、冷静协商,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促过半家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对于涉及抚养权、探视权的案件,她还在判决后加强说服教育,防止双方因抚养、探视方式等细节问题产生分歧而再起纠纷或导致执行难的问题。

“婚姻家庭类案件具有很强的伦理性,情感纠葛是不能绕开的因素,仅凭一纸判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矛盾。耐心倾听,秉着同理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分析不同解决方案的利弊,是作为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 谭艳婷表示。

编辑 董雯静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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