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3名人民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中山日报
2021-01-20 21:59

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授予995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其中,中山市李滢、赵伟光和司徒社南3名人民调解员入选。

▲李滢(左二)

李滢是黄圃司法所所长、黄圃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十多年来,李滢在基层一线人民调解工作上兢兢业业,并善于整合调动各种资源化解矛盾纠纷。

“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这是外来务工人员白先生对她的印象。白先生在黄圃镇某企业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导致右臂截肢。由于企业负责人拒不支付工伤待遇,白先生到黄圃镇调委会寻求帮助。李滢针对白先生基本生活无着落的情况,及时和镇红十字会联系申请困难救助。在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情况下,她从“情、理、法”出发,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白先生收到赔偿金后,还专程到调委会感谢李滢。

▲赵伟光(左一)

赵伟光是石岐司法所副所长、石岐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近年来,他深入辖区的大街小巷,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00多宗,其中疑难纠纷13宗。

近年来,石岐区人民调解组织遍地开花,先后成立了城轨北站调解工作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金牌书记调解工作室,石岐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作为石岐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赵伟光还积极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工作,3年来,成功调解医疗纠纷45宗。

▲司徒社南(右一)

司徒社南自1986年起在小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民调解工作,至今已有35个年头。

小榄镇调委会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化解工作机制,司徒社南深入到社区居民群众及企业等单位中收集排查社会矛盾隐患的情况信息,把排查、研判、化解有机地结合,同时为当地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作为小榄镇资深的调解员,35年来,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及娴熟的调解方法,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疑难纠纷。

编辑 刘桂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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