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星档案:
金海恩,男,1982年8月生,2006年11月入警,现任龙岗区看守所管教二分队副分队长。从警以来,金海恩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曾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我没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让他犯了错,但是你如此用心地教育我的小孩,孩子的思想打开了,是你给了他第二次生命……法律无情,人有情!”这是一位曾经的在押人员的父亲给金海恩写的一封信。正如信中所说,金海恩就是这样一位“有情有义”的监管民警。
2013年5月,金海恩从派出所调到看守所工作。面对全新的工作,他迅速转变角色,主动向单位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请教,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摸索出一套人性化管理办法。在金海恩人性化的管理下,一个又一个在押人员迷失的心灵被唤醒,坚定信心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曾经,有一名21岁的在押人员吴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在被宣布逮捕后,他变得情绪异常、行为古怪,并出现闹监、绝食等对抗管理的情况。一开始,金海恩找吴某单独谈话时,吴某都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金海恩没有放弃,主动联系办案民警,了解吴某的情况及案情,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教育转化。金海恩还专门找来法律书籍,一段一段念给他听,讲清犯罪的本质和危害。通过潜移默化地教育和不懈努力,吴某逐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开始配合管理。吴某出所后,他的父亲在亲身感受到儿子的喜人变化后,写下了开头的那段话。
有着多年派出所历练经历的金海恩还将其积累的刑侦技法和办案经验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当中,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创新。接触管教工作后不久,细心的金海恩就意识到在押人员向管教反映的情况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导致有时摸不清状况。于是,金海恩综合串并分析信息,妥善处理在押人员之间的矛盾。同时,通过个别谈话、细心观察等多种措施,掌握监室情况和在押人员动态,每日在监室内开展有针对性的小结教育,同时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一段时间后,这种潜移默化的努力使得监室秩序更加良好,监管工作良性发展。
见习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