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佛山法院依法严惩涉黑恶强迫交易犯罪,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回应群众关切,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截至2020年12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恶强迫交易案件11起,涉案人数148人。
组建车队霸占跨市出租车市场,21人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敬某成立以自己为首的车队,并制定《车队准则》,形成领导架构,并陆续招纳新成员加入。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该车队为谋取利益,长期占据佛山市顺德区某公交站和广州市某地铁站出口的出租车营运点,使用蓝牌私家车进行非法营运,并对其他在上述两处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司机进行驱赶、威胁、恐吓、殴打,迫使正常营运出租车司机退出,实现其车队在上述两个地点的非法营运垄断地位。
顺德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敬某等21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地点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敬某等2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
以暴力手段强迫工程交易,14人获刑
2014年,张某冲领导指挥他人将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某村的土地填平,并于2015年2月,在上述地块填土工程招标期间,挂靠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投标,且与其他建筑公司串通投标,以确保其中标该工程。张某冲安排张某威等人向其他投标人宣称该工程已由其完成,其他人不得参与,还用暴力强迫手段致使其他投标人无法进入投标现场,最后该工程由张某冲所挂靠公司中标。
2016年,张某冲安排张某威等人到工地现场围堵某土石方工程中标人梁某均等人,将其驱赶出工地。之后,张某冲通过商谈、电话威胁的方式施压,梁某均迫于压力收取张某冲一笔现金后退出土石方工程。梁某均被迫退出后,周某华承接土石方工程,并找到阳某忠合伙经营。
张某冲得知后,再次通过威胁、围堵、破坏被害人的钩机等手段,迫使周某华、阳某忠向其出让土石方工程30%的份额。合伙经营期间,张某冲通过额外收取周某华车队的进场费、优先安排己方车辆等手段,迫使阳某忠退出土石方工程,周某华在完成土石方工程A地块后亦主动退出。
其后,土石方工程所属公司迫于压力与张某冲挂靠公司议标,张某冲中标该工程剩余未完成部分的B地块及C地块。
南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冲等14人结伙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投标或强迫他人转让资产,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财产刑。因张某冲等12人涉及其他犯罪,数罪并罚,法院判处张某冲等12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财产刑。
张某冲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佛山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欺行霸市当“楼霸”,14人获刑
2012年5月,贾某军成立某搬运服务部,经营搬运服务、建筑垃圾清理及收集、批发零售沙砖水泥等业务。2014年至2018年,贾某军团伙长期利用聚众造势、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以及殴打、恐吓等暴力、威胁手段,对同业竞争者进行打击、挤兑。
此外,该团伙还贿买勾结楼盘物业管理方对同业人员、业主、装修公司进行刁难,导致经营及装修成本大幅提高,迫使同业人员退出搬运及建材市场,楼盘业主、装修公司不得不高价购买其服务及商品,致使众多业主不同程度遭受经济损失。
顺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军等14人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强迫他人接受商品和服务,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其中贾某军、陈某情节特别严重,李某功等12人情节严重,1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判处贾某军等14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财产刑。因贾某军涉及其他犯罪,数罪并罚,法院判处贾某军有期徒刑六年,并处财产刑。
贾某军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佛山中院维持原审判决,并对部分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 董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