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两名男子违反强制检疫令被判刑
深圳特区报驻港记者 啸洋
2021-01-13 20:12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今日发布消息说,两名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例》),今日(1月13日)于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个案涉及一名70岁男子,他于2020年6月15日入境时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同日到食物环境卫生署处理续领牌照事宜。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4)及8(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两星期。

第二宗个案涉及一名63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0年6月21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3000元。

发言人说,根据《规例》,由2020年2月8日起,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内地、澳门及台湾逗留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此外,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由2020年12月25日起,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中国以外地区逗留的抵港人士(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及监禁6个月。

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规例》。截至今日,共有101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十四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编辑 周梦璇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港记者 啸洋)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