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珠海市“菜篮子”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发挥“菜篮子”建设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补强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短板,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稳定市场、保障供给的长效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安全供给,1月11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该《细则》明确了“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的核准认定条件、“菜篮子”产品配送平台备案认可条件、珠海市“菜篮子”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的认定条件及相关核定流程,同时也说明了我市的相关扶持政策。该细则将于2021年2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确保“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根据《细则》,市内(市外对口帮扶地区)“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核准认定需满足实施主体为珠海市(珠海市对口帮扶地区)注册登记且从事畜禽养殖、蔬菜(包括食用菌)及名特优质水果种植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养规模达到设定标准、生产经营稳定、实行生产经营全过程接入全国/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及近三年来各级农产品监督抽查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和无信用不良记录等条件。
而“菜篮子”产品配送平台备案认可除了实施主体在珠海市注册登记、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及近三年来各级农产品安全监测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和无信用不良记录等,还需满足拥有稳定、完整的仓储和冷链配送能力,实行经营全过程视频监控并接入行政监管系统,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准出管理,经营产品全部查验合规、自检合格后方可销售,产品来源和流向记录完整、清晰可追溯等条件。
根据《细则》,经认定的市内“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和配送平台、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综合贡献影响力排在同行前列、且近三年来各级农产品安全监测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和无信用不良记录,可认定为珠海市“菜篮子”品牌建设示范企业。
扶持最高达2500万元
《细则》同时明确,对于“菜篮子”生产基地、配送平台和品牌建设提供扶持资金,该扶持资金按优先安排市内生产稳供基地建设,适度兼顾建设过程,着重建设成效。其中市内“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建设扶持金按认定规模分类别、分档次、分年度给予市内“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土地租金、保险保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扶持,按最高档次计算,一个申报年度一个申请单位最高扶持不超过2500万元。此外,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的基地、企业还有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的保供奖励金。
对于市外对口帮扶地区“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建设,我市按认定规模分类别、分档次给予经珠海市和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认定的“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一次性奖励,其中最高档认定扶持金不超过50万元。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的市外基地也可获得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的保供奖励金。
在配送平台方面,按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量货值排位、给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认定的“菜篮子”产品配送平台一次性认定扶持金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亦有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的保供奖励金。
同时,对经认定的市内“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和配送平台,按年度设立品牌建设若干奖励等次给予“菜篮子”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奖励。其中一等奖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二等奖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三等奖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细则》还设定惩罚机制
若有关基地、平台、企业存在申报材料经查实弄虚作假、非不可抗因素,未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认定起1年内被有关部门通报禁用物质不合格或其他类质量安全检测不合格达到3次或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追回或取消当年各项扶持金和奖励金,3年内各级财政资金不予以扶持。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