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案38宗38人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刘敬 文/图
2021-01-08 15:0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龙岗区纪委监委如何惩腐打“伞”?1月7日下午,龙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龙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来收官阶段向媒体晒出了“成绩单”。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排查和掌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41条,全部按时办结,立案38宗38人,其中‘保护伞’案件24宗24人、涉黑涉恶腐败案件14宗14人。”发布会上,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公布的一组数据令人关注。

记者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惩腐打“伞”作为主攻方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动真碰硬,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区纪委监委发动群众帮忙“找”线索,依托“龙岗清风”微信公众号设立网络举报平台,结合12388举报电话,拓宽群众线上线下举报渠道;运用巡察监督深入“挖”线索,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问题清单,对全区111个社区巡察全覆盖,推动惩腐打“伞”拓展至“最后一米”;对外协同联合“排”线索,加强与区内政法机关在定期会商、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及时接收相关线索。

在线索核查处置方面,区纪委监委采取“一案一档”的方式,对每宗问题线索均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拟办结时限等,倒排工期;同时通过专项督导、定期通报、专项约谈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提升办理效能。在以案促改方面,区纪委监委坚持重点案件“一案一整治”的思路,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暴露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日常监督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向有关涉案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廉政提醒函,督促涉案单位认真做好以案促改的“后半篇文章”。

编辑 刘思凡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刘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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