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集群带动作用明显
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2021-01-05 17:06

1月5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情况。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司长罗国三表示,长江经济带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从2015年的42.3%提高到2019年的46.5%,2020年前三季度进一步提高到46.6%。同时,新兴产业集群带动作用明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规模占全国比重均超过50%。2016年以来,长江经济带新增8个自贸试验区、24个综合保税区,2019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2万亿美元。

就五年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情况,罗国三还介绍说,长江经济带综合运输大通道加速形成。长江干支线高等级航道里程达上万公里,14个港口铁水联运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沿江高铁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成都天府机场、贵阳机场改扩建等一批枢纽机场项目加快实施。截至2020年11月,长江经济带铁路、高铁通车里程分别达到4.37万公里、1.54万公里,比2015年分别新增9120公里、7824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37万公里,比2015年新增1.55万公里。

同时,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高。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建设融合程度更高,上海洋山港四期建成全球最大规模、自动化程度最高的集装箱码头,宁波舟山港成为唯一吞吐量超11亿吨的世界第一大港,中欧班列线路开行达30余条。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形成。2016年以来,长江经济带新增8个自贸试验区、24个综合保税区,2019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2万亿美元。

另外,绿色发展试点示范走在全国前列。上海崇明、湖北武汉、重庆广阳岛、江西九江、湖南岳阳结合自身资源和禀赋特点,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浙江丽水、江西抚州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了有益经验。

“体制机制也不断完善。”他说,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初步建立。建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体系,加快完善生态补偿、多元化投入、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等机制,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 罗国三说,转折性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发生了根本变化。二是长江流域水质发生了显著变化。三是生态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据介绍,长江流域优良断面比例从2016年的82.3%提高到2019年的91.7%,2020年1至11月进一步提升至96.3%,长江流域劣Ⅴ类水质比例从2016年的3.5%下降到2019年的0.6%,2020年首次实现消除劣Ⅴ类水体。

同时,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长度比2015年增加20.7%,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比2015年提高60.7%。一大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被关停取缔,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超过八千家。长江岸线整治全面推进,1361座非法码头彻底整改,2441个违法违规项目已清理整治2417个,两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形成,沿江城市滨水空间回归群众生活。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生物多样性退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有微笑天使之称的江豚越来越多出现在人们视野中。

编辑 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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