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养老机构频“跑路”,预付消费模式须规范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谢仕亮
2021-01-05 00:25
摘要

入住养老机构已经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

入住养老机构已经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214.6万人。然而,近期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有逐渐增多趋势。记者在北京、长沙、南昌等地调查发现,多地发生养老机构“跑路”事件,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

兵书中的“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些年被一些无良企业、不法商家用坏了。从健身行业到教育行业,再到如今的养老行业,席卷巨款“跑路”似乎成了他们惯用的“吸金手段”,消费者为之蒙受巨大的损失。

预付消费领域“坑多多”,让人防不胜防。以近期频频“暴雷”的养老行业为例,由于养老机构固定资产投资比较大,回报周期比较长,很多民营养老机构资金链紧张。为此,一些养老机构以销售会员卡、优惠卡等名义,让老人存入一定金额,以获得优先入住和打折优惠资格;个别机构还会承诺在不能入住的情况下,按预存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本金和高额利息。很多老人信以为真便交了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的“会员费”。岂料,一些无良企业、不法商家在顾客预付款收得差不多的时候竟卷巨款“一跑了之”。

涉老机构一旦“跑路”或宣布破产,老人基本上很难讨回押金和服务费。特别是,近几年,在国家政策鼓励下,养老产业发展很快,各种资本争相进入,一些别有用心的经营者进入养老行业其实不是真正想从事养老服务,而是为了圈钱,早就为“跑路”做好了铺垫。消费者即便通过法律渠道维权赢了官司,也会面临法院“执行难”要不回养老钱的尴尬。几十年积攒下来准备养老的血汗钱就这样被卷走,这对老人们的打击伤害有多大可想而知。

涉老机构频频“跑路”,暴露的是监管漏洞。正如业内人士透露,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一般按月收取费用,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但养老地产、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新业态,通常采取“卖卡”预售模式,监管鞭长莫及给经营者“跑路”留下了可乘之机,这是涉老机构跑路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

为此求解,应创新监管方式、延伸监管触角,对预付消费模式进行规范,堵住监管漏洞。对于缺乏还款保障的养老机构要加强监管,对于那些投入大但有资产、有实力的养老机构允许其探索会员制收费方式,同时规范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细则,强制规定超过一定预付额度必须委托第三方存管。另外,长沙市等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推出的养老服务机构“白名单”制度亦值得借鉴推广。当然,作为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多方了解养老机构的实力,擦亮眼睛,提高辨别和防骗能力。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谢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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