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决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甘晓辉
2020-12-30 19:19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12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是继今年8月份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之后,又一事关检察机关的重要文件,为特区法治建设和特区检察事业发展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决定》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四个方面,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若干决定。

打造“法治城市示范”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深圳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决定,这也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贯彻落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见要求和市委决策部署、支持深圳市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创新之举,对于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决定》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四大检察”职能,针对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法律规定模糊、监督措施有限、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对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作了明确规定。主要亮点如下:

1、明确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

《决定》规定,探索建立侦查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着力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机制、提升刑事诉讼办案质量。

2、明确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决定》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检察室,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违法取证等问题。建立健全对侦查机关刑事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的监督机制。依法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程序违法、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问题。

3、明确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

《决定》规定,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通过行政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探索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法律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

4、明确探索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

《决定》规定,探索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完善环境资源类和食品药品类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办理制度。

5、明确结合办案推动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合规建设

《决定》规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结合办案推动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合规建设,促进企业、社会组织依法合规经营、运作。

6、明确推动构建海洋检察体系

《决定》规定,落实海洋强国战略部署,推动构建海洋检察体系,服务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7、明确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技术调查官制度

《决定》规定,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技术调查官制度,为办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等领域的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8、明确探索建立民事案件正副卷宗一并调阅制度

《决定》规定,审判机关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司法办案信息共享机制和民事、行政案件正副卷宗一并调阅制度,完善认罪认罚案件不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说理制度。

9、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

《决定》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供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意见。

10、明确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

《决定》规定,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建立司法机关常态化交流机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划衔接、机制对接,更好落实“一国两制”方针。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主动担当作为,勇于进取创新,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要求,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作出检察贡献。

编辑 关越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甘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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