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商家接单不发货?!年末囤货,学会这招能避坑!

晶报记者 陈逸芝 邓朗
2020-12-30 11:32
摘要

又有商家接单不发货?!年末囤货,学会这招能避坑!

一只带货郎·第五十一期: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编辑 陈晓玲

(作者:晶报记者 陈逸芝 邓朗)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