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深圳召开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子兴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程步一宣布本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市、区检察院由原来的系统内巡察改由市委统一巡察。组织开展本轮巡察,是市委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会议对抓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切实增强做好巡察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巡察强化政治建设、促进司法为民、推进法治建设,督促检察机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切实提升巡察监督的质量水平。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职能特征,巡察时突出“检”的特点、把握“专”的要求、用活“巡”的方法、贯通“合”的力量,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切实锻造敢于善于监督的干部队伍。要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发扬攻坚克难、连续作战精神,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对象为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等10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时间为2021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