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流出“大牌货”,光明警方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向佳佳 刘弘彬 文/图
2020-12-23 18:57

12月初,光明公安分局接到线索称,在公明辖区有个制造销售假冒国际品牌的窝点。接到线索后,光明警方通过明察暗访,掌握了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规律,于12月8日15时许,一举抓获嫌疑人吴某权(男,57岁)和吴某用(男,25岁)。

据了解,吴某权与吴某用系父子关系。吴某权之前是做包装盒生意的,今年10月,其子吴某用在网上接到了一单在包装盒和手拎袋上压印某国际品牌商标的生意。对方称,会将相应的商品邮寄过来,他们只需要负责在商品上打上某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后邮寄回去,即可得到报酬。在金钱的诱惑下,两人在未经任何部门的检验检疫,没有得到厂家授权的情况下,找模具厂制作了该品牌的商标模具,用制作好的模具,压印了商品的包装盒和手拎袋。在生产的过程中,吴某权父子相互配合,吴某权负责伪造商标,吴某用则负责联系客户和发放货品,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父子俩就陆续发出了近3000套印有假冒注册商标的货品。

经审讯,吴某权父子对其制假、售假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吴某权与吴某用因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光明警方提醒,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限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 关越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向佳佳 刘弘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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