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母亲拖欠孩子抚养费 法官跨越千里促执结

广州日报
2020-12-18 20:08
摘要

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奔赴千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化名),成功执结一起涉抚养费婚姻家庭纠纷案,并促使当事人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雄法院”)的执行干警奔赴千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化名),成功执结一起涉抚养费婚姻家庭纠纷案,并促使当事人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图为组织申请人执行人肖某和被执行人李某某进行调解

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决离婚

80后肖某(化名)与李某某原本是一对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肖某向南雄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小孩肖某某由父亲肖某抚养,母亲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给肖某,直至肖某某年满十八岁止,并支付肖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离婚后  母亲不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不料,离婚后,李某某一直不支付抚养费。前夫肖某多次催款无果后,在2019年5月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要求李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其支付8650元。

经南雄法院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调查,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李某某亦长期下落不明,法院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奔赴千里  多方查找被执行人

据悉,今年10月,该案恢复执行。在得知李某某现在广西南宁市后,执行干警联系了当地法院,奔赴千里来到广西南宁市。

在当地法院及公安派出所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最终通过李某某的父亲,寻找到李某某,并成功劝说双方当事人到当地法院进行调解。

经执行干警现场调查询问,由于自身经济环境窘迫,且双方矛盾日益加重,为此,李某某一直拒绝向肖某支付执行款项。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耐心劝说、释法析理,并向其严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最初抗拒的李某某逐渐沉默了下来,最终当场向肖某支付了执行款项8650元。

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还就支付抚养费事项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某自2020年11月起,每月30日前通过微信转款给付肖某500元,直至肖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止;李某某每月可探望肖某某4次,由肖某对李某某探视提供协助。

至此,这场跨越千里、持续近一年的涉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编辑 刘桂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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