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雄法院”)的执行干警奔赴千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化名),成功执结一起涉抚养费婚姻家庭纠纷案,并促使当事人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决离婚
80后肖某(化名)与李某某原本是一对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肖某向南雄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小孩肖某某由父亲肖某抚养,母亲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给肖某,直至肖某某年满十八岁止,并支付肖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离婚后 母亲不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不料,离婚后,李某某一直不支付抚养费。前夫肖某多次催款无果后,在2019年5月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要求李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其支付8650元。
经南雄法院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调查,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李某某亦长期下落不明,法院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奔赴千里 多方查找被执行人
据悉,今年10月,该案恢复执行。在得知李某某现在广西南宁市后,执行干警联系了当地法院,奔赴千里来到广西南宁市。
在当地法院及公安派出所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最终通过李某某的父亲,寻找到李某某,并成功劝说双方当事人到当地法院进行调解。
经执行干警现场调查询问,由于自身经济环境窘迫,且双方矛盾日益加重,为此,李某某一直拒绝向肖某支付执行款项。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耐心劝说、释法析理,并向其严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最初抗拒的李某某逐渐沉默了下来,最终当场向肖某支付了执行款项8650元。
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还就支付抚养费事项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某自2020年11月起,每月30日前通过微信转款给付肖某500元,直至肖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止;李某某每月可探望肖某某4次,由肖某对李某某探视提供协助。
至此,这场跨越千里、持续近一年的涉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