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电动自行车骑行范围放宽,58条道路解禁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20-12-17 19:42

随着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的逐步推进,原特区外各区的限行道路也随之调整,放宽骑行范围。12月8日起,深圳交警对龙华区电动自行车限行道路调整开始生效,限行道路减少了58条。

根据交警部门最新通告,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东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路段,新彩隧道、梅观路、新区大道(民丰路-民宝路段)、坂澜大道、布龙公路(华兴路-华辉路段)、华辉路(华宁路-同胜工业园路段)、五和大道(环观南路-锦绣科技园段)、龙华大道(观澜公园路-布新路段)、明浪路(禾槎涧大桥-观光路段);片区,深圳北站片区,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梅观立交、民乐立交、哈飞汽车立交、华明路跨线桥。

经调整后,龙华区电动自行车禁止路段相比原方案共减少58条。

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医疗卫生;邮政、快递、报刊投递;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环卫清洁;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交警部门表示,可骑行范围将大幅增加,并不代表电动车就可以肆意行驶了,要想不被交警查,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电动车已备案,二是遵守交通规则。

编辑 关越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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