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率先引入港籍陪审员参与涉港案件审理 构建跨境纠纷解决机制的“深圳窗口”

读特记者 古国真 李苑立
2020-12-03 07:47
摘要

深圳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外贸出口额连续27年位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日益频繁的跨境商贸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各种各样的跨境纠纷和争端。近年来,深圳法院在构建跨境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已有了一些探索举措。

深圳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外贸出口额连续27年位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日益频繁的跨境商贸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各种各样的跨境纠纷和争端。近年来,深圳法院在构建跨境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已有了一些探索举措。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

“跨境纠纷解决机制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包含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个方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介绍说,早在1988年,深圳中院就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涉外商事审判庭,经过30多年的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仅去年以来,有9件案例入选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前海法院跨境争议解决机制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具体来说,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先行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

审判工作机制更加专业高效。2015年起,深圳前海法院对全市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最大程度统一裁判标准、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还建立了“专业法官+域外法专家+港澳陪审员”审判机制,在全国率先引入32名港籍陪审员参与审理涉港案件457件,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结果认可程度更高,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前海“一带一路”商事诉调对接中心

纠纷解决方式更加多元便捷。2018年1月,深圳法院建立了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47家境内外专业调解组织,聘请74名港澳台和外籍调解员,4652件跨境纠纷在诉前化解,当事人不用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深圳中院着力构建“一站式”在线解纷平台,建立5G远程视频调解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跨境纠纷的解决方式、时间和地点,便捷性更高、灵活性更强。


前海法院香港调解员为跨境纠纷化解按下“快进键”

法律查明适用更加精准全面。跨境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域外法,审理这类案件时,域外法律查明就变得尤为重要。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一中心两基地”落户深圳,其中研究基地设在前海法院。前海法院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法律库、案例库和专家库,制定了全国首个《域外法查明办法》,确保域外法律“认得全、查得明、用的准”。截至目前,已适用域外法审结案件66件,充分尊重中外当事人依法选择与适用域外法的权利,增强了投资信心。

钟健平表示,“下一步,广东高院将支持深圳在跨境案件管辖和域外法约定适用等方面继续先行先试、主动探索,将深圳打造成为跨境商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为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古国真 李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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