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短视频亮明身份 网络空间更清朗

知 白
05-15 10:3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否则无法发布短视频。

近日,中央网信办总结12家平台试行经验,明确要求平台为用户提供6类“必选标签”,发布者必须从中选择一项,否则无法发布短视频。

新规的出台背后是短视频行业多年来累积的“眼见不再为实”困境。很多短视频真假难辨,消耗着社会宝贵的注意力与信任资源,甚至有的故意以假乱真、混淆视听、误导公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规范标注就是要让每一段进入公众视野的短视频自觉“亮明身份”,还公众以知情权和选择权。

新规明确,短视频发布者必须从6类与真实性相关的“必选标签”中选一项,才能发出去。这意味着标注不再是可选项,也不是道德自律行为,而是具有制度约束力的前置条件。这就为创作者划下了一条明确的“诚信起跑线”。

当然,应标尽标,不能止于“标了就好”,还要“标得准”“标得好”“管得住”。标注的初衷是为了真实和透明,不能让标注流于形式。若使用AI技术,就必须显著标明“含有AI生成内容”;进行商业推广,就要清晰提示“含有营销信息”;内容属虚构演绎,就绝不能隐藏“含有虚构演绎内容”的标签。而且不光是新内容,存量视频也要分批回溯补标。这就要求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标签的审核,让未按要求标注的账号付出应有代价。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从更深远看,清晰的标注是在重建一个“优胜劣汰”的健康生态,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当所有短视频的“身份”都变得公开透明,选择权才真正回归用户。这是对流量的净化,也是对注意力的尊重,有利于从根本上挤压那些依靠“伪装”和“混淆”来博取流量的生存空间,让好内容凭真价值脱颖而出。

编辑 高原 审读 李建国 二审 李璐 

(作者:知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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