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理论周刊

史为磊
03-30 07:53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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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根本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春节假期后,到7月底为止,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对象,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绝不是一时之功、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健全的长效机制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党内集中教育、专项整治能够有效破解政绩观的突出问题,但要使正确政绩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关键在于构建起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长效机制,通过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常态化纠偏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和制度执行力度,从根本上防范和纠治政治观偏差,使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夯实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首先在思想认识上清醒坚定。只有持续加强政绩观教育引导,才能从根本上夯实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健全政绩观教育引导机制,关键在于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解决“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

建立理论武装常态化机制。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坚实基础,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强化理论武装,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政治属性、价值导向、重要内容和实践标准。要把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重要议程,不断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的学习机制。党员干部要把正确政绩观作为终身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解认识。要不断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方法,把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专题研讨和辅导讲座、线上学习和线下交流相互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学习方法,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效果和吸引力,不断提升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解和践行能力。

建立主题教育制度化机制。主题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必须建立起主题教育制度化机制,确保主题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按照“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内容丰富的、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凸显主题教育的实践性,注重将主题教育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员干部能够在实践中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精髓要义和基本要求。同时,要丰富主题教育的内容载体,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反思自身在干事创业方面存在的偏差;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自觉对照检视、查摆问题并不断提升自我。

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提升内生动力

建立激励机制是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基本途径。干部激励机制的核心在于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举措,让践行正确政绩观、实干担当、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获得充分的认可和褒奖,从而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选人用人导向对于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职务晋升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就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切实把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干出政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促进党员干部以实干担当不断为民造福。要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突出政治标准、实干实绩、群众公认、作风过硬,深入考察考核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党性修养、实绩成效,着重看他们是否牢记“国之大者”,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否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否坚持实干为要,是否注重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要注重考察考核领导干部的潜绩和显绩,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做好一些容易出彩的“显功”的同时,也要以久久为功的精神多做“潜功”。

优化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是激励干部创造政绩的重要依据,也是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的重要依据。不断优化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就必须建立起以正确政绩观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突出政治标准、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保护、安全稳定等核心内容,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坚决破除“唯GDP论英雄”“唯数据论政绩”“唯资历论”等片面的惯性思维,构建起全面、历史、辩证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区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精准匹配考核评价对象,摒弃“一刀切”“一锅煮”“齐步走”的考核模式,让考核评价真正贴合实际、反映实绩,确保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防范出现政绩观偏差。

建立常态纠偏机制,确保实际效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要靠正向引导和激励,也要靠常态化的纠偏纠错。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速、热衷“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沉迷“数字政绩”、奉行“新官不理旧账”等政绩观偏差问题。建立常态纠偏机制,旨在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扭曲的突出问题,防范和化解干事创业实践中的政绩观偏差问题,确保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完善整改问责机制。整改问责是常态化纠正政绩观偏差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整改问责长效机制,才能确保政绩观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建立整改问责长效机制,必须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改进的整改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将整改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而且要终身追究,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形成“发现—整改—巩固”的闭环。同时,要建立整改成果转化机制,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化为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相关制度机制,从根本上防范政绩观偏差问题的发生。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监督管理是防范和纠治干部政绩观偏差的重要途径。只有发挥监督管理的硬性约束作用,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的政绩观偏差问题,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把政绩观问题纳入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通过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形成监督合力,有效解决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的各种偏差问题。要加强整合各类监督监管资源,建立起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让监督管理覆盖干部履职的全过程,真正做到监督无死角、无盲区,从源头上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要聚焦干部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纪问题,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党员干部不敢有偏差、不能有偏差、不想有偏差。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党员干部要树立“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工作理念,坚决摒弃“重面子、轻里子”的错误思想,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有限的资源用在符合实际需求和群众利益的项目上,用在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等实事上。要坚决杜绝说假话、假汇报、统计造假、数据造假,坚决不搞虚假政绩,杜绝“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确保工作数据真实准确,如实反映成绩和问题,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要树立“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理念,树立长远政绩观,不搞“拍脑袋”决策,坚决摒弃急功近利思想,注重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李璐 三审 陈晨

(作者:史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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