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满意”镌刻在政绩的丰碑上 | 理论周刊

王定毅
03-09 08:19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如同航海需要罗盘,攀登需要阶梯,干事创业更需要正确政绩观来引领方向、校准偏差。

奋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明辨本与末:政绩为谁而树,是检验初心的“试金石”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人民”二字铭刻在自己的旗帜上,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共产党人政绩观的要义——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

然而,在现实中,政绩观的偏差与扭曲并未完全绝迹。有的干部热衷于“显绩”而轻“潜绩”,只想“做领导看得见的事”,不愿“做群众最需要的事”,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的追求“速成”而弃“长效”,只求本届有光彩,不管下届“包袱重”,导致“一个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有的重“数据”而轻“实感”,沉迷于表格上的数字增长,却忽视群众实际的民生冷暖,甚至不惜弄虚作假。凡此种种,其思想根源就在于将政绩异化为个人晋升的“资本”、炫耀能力的“工具”,从根本上背离了党的宗旨,割裂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样的“政绩”,纵使一时光鲜,终经不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不仅无益于事业发展,更会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在正本清源,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时刻谨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标准。

深悟道与术:何为真正政绩,需把握辩证的方法

为人民出政绩,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蕴含着深刻的实践辩证法。真正的、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必然是遵循客观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得到群众真心认可的实绩。这要求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准确把握好几对重要关系。

一是“显”与“潜”的关系。“显绩”固然看得见、摸得着,容易引人注目,但“潜绩”则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往往周期长、见效慢。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培养人才队伍,这些工作可能一时难以显现“耀眼”的政绩,却是决定未来发展潜力和可持续性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甘做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工作。

二是“近”与“远”的关系。政绩的创造,既要解决当前紧迫的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也要着眼未来,谋划长远发展大计。不能只顾眼前、不计长远,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特别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必须树立战略眼光,多做“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好事。要把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在解决当下问题的同时,为未来发展蓄势储能。

三是“量”与“质”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是高质量的发展。政绩不能简单等同于GDP的增长、项目的数量、投资的规模,更要看发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要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的粗放增长模式,追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政绩的“质”,最终要体现在发展成果是否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体现在民生福祉的切实改善上。

四是“上”与“下”的关系。领导干部创造政绩,必须对上级负责与对下级、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吃透上级精神是前提,掌握基层实情是基础。真正的政绩,应当是上级决策部署与当地实际、群众意愿完美结合的产物。要坚决反对那种只顾“对上负责”、机械执行、照搬照抄,不顾“对下负责”、脱离实际、漠视民意的做法。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更接地气、更聚民心。

笃行知与行:如何创造政绩,当激发实干的伟力

正确政绩观,不仅在于“心向往之”的认识高度,更在于“起而行之”的实践力度。将“为人民出政绩”的理念转化为生动现实,需要求真务实的作风、科学有效的方法和锲而不舍的韧劲。

其一,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使政绩扎根于实践沃土。坐在办公室里都是问题,走下去就都是办法。不了解真实情况,凭想象、拍脑袋决策,创造出的只能是“空中楼阁”式的政绩,甚至可能是“负政绩”。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市井巷陌,听真话、察实情,真正搞清楚群众急难愁盼是什么,发展的优势和短板在哪里。只有建立在扎实调研基础上的决策和工作,才能契合实际、击中要害,创造出群众认可的政绩。

其二,必须坚持科学决策,使政绩经得起历史检验。创造政绩,光有热情不够,必须遵循规律、讲究科学。要健全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避免“一言堂”。特别是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项目,更要慎之又慎,算好政治账、经济账、生态账、民生账,确保每一项政绩的取得,都符合客观规律和科学精神,不留历史遗憾。

其三,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使政绩沉淀为长久福祉。政贵有恒,治须有常。许多工作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反对“新官不理旧账”,反对“朝令夕改”“翻烧饼”。要有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和定力,看准了的事情,就要一茬接着一茬干,一锤接着一锤敲,不达目的不罢休。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突出问题、巩固现有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上,让政绩的“大厦”建立在坚实稳固的基础之上,真正造福当代、惠及子孙。

其四,必须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使导向聚焦于人民满意。“指挥棒”往哪里指,干部的劲就会往哪里使。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坚决改变简单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要加大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科技创新、社会和谐等指标的权重,更加注重对打基础、利长远工作的考核。要丰富评价主体,将群众评价、专业机构评估引入考核体系,真正把评判政绩的权力交给人民。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为人民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上来。

为人民出政绩,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的期待,更是每一位党员干部不容推卸的历史责任。只有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过硬政绩,把“人民满意”这四个大字,深深镌刻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丰碑之上!

(作者系深圳市委党校党史党建党性教研部主任、教授)

编辑 王雯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李璐 三审 詹婉容

(作者:王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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