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 “新国标”不失为电自电摩分级管理的契机

赵志疆
12-02 20:58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实际上,电动自行车限速25公里并非“新规”,2018年版的“旧国标”同样如此规定

“史上最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经生效。12月1日起,按照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禁售。

作为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超过3.8亿辆,平均每4个人就拥有一辆。如此背景下,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修改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连日来,围绕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讨论不断升温,“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的规定,更引发不少吐槽:有网友质疑这一限速脱离实际需求,很可能导致一些人使用技术手段“破解”;也有人担心,过低的限速会带来新的安全风险。

实际上,电动自行车限速25公里并非“新规”,2018年版的“旧国标”同样如此规定。问题是,有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私自提供“解除限速”服务,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关于新国标是否会再遭“破解”,大可放心:按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设置了多重防篡改措施,将更好规避非法改装。

限速25公里是否“过低”,应结合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场景来看。对于普通家庭代步来说,电动自行车限速25公里是够用的,这也是经过相关部门科学论证的安全速度。当然,对于外卖、快递等特殊场景或对速度有追求的用户来说,限速25公里确实显得不够用。不过,这也并非没有替代方案:他们可以选择电动摩托车,并接受机动车管理。

长期以来,由于电动车限速很容易被“破解”,所以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始终让人分不清,以至于少数人追求“速度与激情”的同时,多数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社会风险。相比之下,严格“防篡改”的新国标,不失为分级管理的一个信号: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区别,有助于消费者结合使用场景来选择出行工具,以精细化管理维护公共安全。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释放出了一种温情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速度只是浮云,安全才是王道。作为一种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原本就应以安全便捷为前提,对于外卖、快递或快速通勤需要,选择电动摩托车或许是更好选择。

(作者系媒体人)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郑丽虹

(作者:赵志疆)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