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快速路是供车辆以较快速度行驶的城市道路,严禁电动自行车驶入,但还有驾驶员骑着电动自行车车上高速,并遮挡了号牌,以为这样就能躲过处罚?
近日,东部高速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违法驶入水官高速,并且违规载人。接报后,交警迅速行动,展开调查。

由于涉事车辆号牌被人为遮挡,经交警分析,该车辆为跨地市通行车辆,随后开展视频分析,锁定嫌疑车辆和人员的活动范围。最终,交警成功在东莞查获违法嫌疑人雷某及其涉事车辆,雷某对其遮挡号牌、擅自改变外形,并驶入高速公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深圳交警强调,深圳全市高、快速路以及高架、隧道和立交等路段严禁电动车通行。相较于一般道路,这些道路上的车辆车速较快,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很容易和机动车剐蹭甚至发生事故。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过改装方式将车速提高,而过快的车速会导致电动自行车转弯时的离心力增加,加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制动距离较长、轮胎尺寸小,遇有下雨或其他紧急情况,急转方向,车辆容易发生侧滑,严重时还可能翻车。
同时,交警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号牌应保持干净整洁正确悬挂在车辆后方,不可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对于被污损、遮挡的号牌,交警可从技术方面进行追踪,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秦天 二审 王雯 三审 朱良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