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司法局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专题培训

谢礼致
11-03 12:20
摘要

坪山区司法局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专题培训

为全面提升基层法治队伍专业能力,10月31日,坪山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内容解读”专题培训,坪山区各驻点调解员、社区调委会成员及“法律明白人”参加学习,为新法于2026年正式实施做好实务储备。本次培训特邀资深律师刘虎担任主讲。

刘虎在讲解中指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近20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新增25个条文,对高空抛物、抢控方向盘、无人机‘黑飞’等新型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款引发了学员们的热烈讨论。

培训现场,刘虎用大量生活化案例解析法律条文:乘客抢夺方向盘,即使未造成事故也可予以拘留;小区内高空抛物,无论是否伤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邻居噪音扰民,经劝阻无效将面临拘留处罚;在社交媒体恶意散布他人隐私、利用技术手段盗取个人信息等网络侵害行为,都将依法严惩。这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条款引起了学员们的强烈共鸣。

“大家还记得那个引发全网关注的餐馆反击案吗?”刘虎通过一个真实案例,生动阐释了新法在正当防卫认定上的重大突破。

“新法明确规定,正当防卫不属于违法行为。这意味着‘各打五十大板’的传统处理模式将成为历史。”这一解读引发了现场热烈讨论,多位调解员表示,这为基层调解工作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法律支撑。

“今后,微信聊天记录、支付流水等电子数据均可作为法定证据使用。”刘虎特别提醒,新法对执法程序作了全面优化,包括电子数据取证规范、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等,要求调解工作在证据固定与程序规范方面更加严谨细致。

培训设置实务交流环节,坪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钱立高与刘虎律师、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围绕新法实施展开深入讨论。

针对宠物管理问题,有调解员提出:“新法实施后,遇到遛狗不拴绳的情况,对不同体型的犬只是否应该区别对待?”钱警官解答:“执法中需要综合考虑犬只品种、体型、场所环境等多重因素。比如在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即便是小型犬未拴绳也可能对他人造成困扰;而对于烈性犬,即便拴着绳出现在不适宜的场所,也可能构成安全隐患。建议在调解时做好现场记录,必要时可调取监控视频作为证据。”

一位“法律明白人”反映:“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居民投诉夜间噪音,但取证难度较大。”钱警官建议:“可以通过规范录音录像来完善证据链,记录噪音发生的时间、持续时长和影响范围。按照新法规定,经三次以上劝阻无效的,就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详细记录每次调解的情况,为后续执法提供依据。参训人员普遍认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指导性强,既加深了对新法的理解,更提升了纠纷调处能力。

下一步,坪山区司法局将持续推进新法宣传与基层法治能力建设,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调解一线落地见效,为构建法治坪山、平安坪山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深圳晚报记者 谢礼致 通讯员 李发富 罗杰

(作者:谢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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