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新政策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解决“参保难”等问题

秦瑶
11-02 18:50
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定

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并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罗列十条举措,对相关责任方提供了工作指引和方向,这是深圳在新就业群体友好城市建设征程上的又一重要成果,为全国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深圳样本”。

《决定》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核心,构建起多方协同的保障体系。从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范围,到划分平台企业、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等主体责任;从聚焦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保障,到完善维权服务、技能提升等支撑举措,全方位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就业保障到发展需求的全链条诉求,通过制度规范打通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切实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深圳工作生活保驾护航。

针对“劳动关系认定难”“参保难”“算法裹挟”等难点和痛点,《决定》明确了平台企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比如,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算法规则,需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不得简单以消费者的不满意、差评扣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制定损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鼓励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单项工伤保险费,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补贴,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这些规定从制度层面约束平台企业行为,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

《决定》对各级部门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其中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动新就业群体友好城市建设,将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纳入街道社区建设工作一体规划、一体布局,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友好社区、园区、楼宇等友好场景。

目前,深圳新就业群体总数超170万,他们广泛活跃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已成为城市发展中的“新”力量。深圳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新就业群体友好城市,并取得一系列成绩:建成97个“小哥工作室”、1600多个暖蜂驿站和司机之家,2852个友好场景覆盖所有街道社区……深圳还出台了《深圳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综合保障实施方案》《新就业群体友好社区建设指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周期强化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此次《决定》的实施是深圳的又一创新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深圳新就业群体友好城市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延展阅读: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定

深圳关于新就业群体的部分政策文件:

《深圳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综合保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新就业群体关爱凝聚行动的方案》

《关于加强关爱凝聚共建新就业群体友好城市的任务清单》

《新就业群体友好社区建设指引(试行)》

《暖蜂驿站、司机之家建设指引(试行)

新就业群体“小哥工作室”建设指引(试行)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改革方案

深圳市即时配送服务平台经营者合规指引

关于推进全市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妇联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

“法援暖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深圳晚报记者 秦瑶

 

(作者: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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