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锚点价格”拒绝内卷,国家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启动

张妍
2025-09-22 12:30
摘要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张妍

日前,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明确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药品须于9月28日24时前完成信息首次填报,并于10月21日在上海举行开标。

公告截图于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


本批集采共纳入55个品种、162个品规,涵盖抗流感药物、肾病治疗创新药等重点用药领域,剂型包括口服常释剂型、吸入剂、外用贴剂等多种常见和特殊剂型。

据介绍,本次集采方案在广泛吸纳各方合理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规则体系,围绕“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四大原则,着力保障药品质量与供应安全。

值得关注的是,为防范药品价格非理性“内卷”,避免出现“几分钱一片药”的超低价现象,本批集采首次引入“反内卷”机制,并设置“锚点价格”作为报价的重要参考线。该价格是以同一药品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水平的一半,和最低报价两者中较高的那一个来确定的。企业报价不能只拼“没有最低,只有更低”,还需参考“锚点价格”,避免恶性压价。

而报价高低的比较基准,是一种叫做“单位可比价”的标准化价格。它是将不同包装、不同规格的药品(如,每片、每支或每瓶),按照临床使用量统一折算成最小单位(如,每片或每毫克)后的价格。这样就能在同一个标准下,公平地比较不同企业生产的同一种药品的价格。

文件还明确,若企业“单位可比价”低于“锚点价格”,须在拟中选结果公示期内提交《报价合理性声明》。联合采购办公室将对声明予以公示。未按时提交声明的企业,其中选资格将被取消,并纳入“违规名单”。

此外,本批集采高度关注儿童用药保障,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和专家,针对口服溶液剂、干混悬剂、颗粒剂、注射剂等儿童适宜剂型,专门优化了比价规则,以“含量差比价”替代“装量差比价”,适度放宽小规格药品的定价限制,以鼓励企业保障儿童药品供应。

(作者: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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