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625个!中山扫黑除恶成果发布
南方+
2020-11-09 23:29
收录于专题:扫黑除恶进行时

2018年以来,中山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惩治态势,截至10月底,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625个、“套路贷”团伙43个、涉网黑恶犯罪团伙11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59亿元。2019年,全市刑事警情和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2.98%和18.7%;今年1~9月同比分别再下降1.55%和32.8%,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据全国扫黑办调查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山市98.48%的受访群众认为专项斗争带来了社会治安好转,全省排第1;专项斗争满意率94.75%,全省排第2。

11月9日下午,中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尤其是“六清”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其中,“线索清仓”查快查实。中山严格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实行终身负责制,注重配齐配强核查力量,规范核查和联系反馈工作,特别是针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严格落实保密措施,采取直接核查、异地核查、提级核查等办法,确保查得快、查得实,让每一条线索都经得起检验。专项斗争以来截至10月底,中山累计办理各类线索4450多条,其中群众举报线索2350多条,各类线索均已按期核查完结,现正在落实核查结果反馈举报人工作,确保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逃犯清零”逐个围歼。中山高度重视“逃犯清零”工作,成立追逃行动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加强科技追逃、举报宣传、亲情劝投、跨区协作等有效举措的运用,不断提升追逃精度和实效,确保不让一个逃犯漏网。9月2日,中山市“逃犯清零”最后1名追逃目标邓某迫于强大的法律震慑和舆论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中,人民群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动提供线索,并开展了劝投工作,确保了中山市“铁网6”追逃行动的14名目标逃犯均已全部到案,圆满完成了“逃犯清零”目标任务。

“案件清结”保质保量。中山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采取提级办理、异地用警、集中收网等强有力措施,逐案攻坚;市检察院严把法律标准、建立绿色通道,落实挂帐督办;市法院系统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远程开庭、周末开庭等措施,不断提高审理效率,让黑恶分子感受到法治权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专项斗争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83件1228人,审结率91.96%,今年上半年前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顺利完成“案件清结”目标任务。

“伞网清除”查深查透。中山坚持将“打伞破网”作为专项斗争重点,定期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部门召开纪法联席会议,加强协作联动,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四同步”、领导包案等机制,对涉黑恶线索、案件回溯深挖,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斗争以来截至目前,共立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167件,已办结164件,办结率98.20%,其中2019年前立的所有案件均已办结。

“黑财清底”打准打尽。中山坚持案件查办与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同步推进,组织成立“打财”工作专班,进一步密切政法机关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黑财”判决、执行“绿色通道”,增强全链条精准打击合力,提升“打财”质效。专项斗争以来截至目前,全市查扣冻结查封涉黑恶案件资产14.59亿元,已判处财产刑1.53亿元。

“行业清源”动真碰硬。中山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关系最直接、反映最突出的痛点、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推进“行业清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4月22日印发《中山市十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组织13个牵头部门集中开展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整治。截至目前,出动整治力量14.5万人次,排查突出问题1283个,已整改突出问题1179个,完善制度218份。同时,积极做好“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累计发出“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587份,发送量全省第3,整改完成率100%。

中山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黄金辉介绍,下阶段,中山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六清”行动,掀起强大宣传攻势,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同时,认真谋划“六建”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六项机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案例 

坚决打击侵害民利、为非作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8年专项斗争以来,中山始终将打击的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打掉了一批侵害民利、为非作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赢得了民心;同时,强力“打财断血”,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其中2起涉黑案件情况介绍如下。

案件一:

邓培福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邓培福等1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邓培福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中山市小榄镇西区社区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欺压乡里。期间,被告人邓培福多次组织同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拉拢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使用软暴力、串通投标等方式低价租赁物业,高价转租,牟取巨额利益,严重损害当地群众的利益。此外,邓培福高息放债,指使组织成员使用软硬暴力对欠债人进行骚扰,逼迫其还债,从而牟取暴利。该组织还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社会生活秩序。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骗取贷款罪等,判处邓培福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310万元。郭锦培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及判处的罚金共计3258.08万元。

案件二:

陈运平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近期,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运平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妨害作证罪等罪名。

自2006年起,陈运平、邓国民以亲戚、同乡、同学等为主要纽带扩充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以陈运平、邓国民为组织、领导者,人数较多、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主要在中山市沙溪镇范围内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非法手段攫取巨额利益,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等判处主犯陈运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判处主犯邓国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其余2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九个月,其中14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694万元。

编辑 刘桂瑶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