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圳市罗湖区龙华区为试点单位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5-28 22:35

5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试点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广州市海珠区、深圳市罗湖区、佛山市禅城区、梅州市平远县、惠州市博罗县、肇庆市高要区、云浮市新兴县等7家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单位要继续深化有关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20年9月30日前公布;深圳市龙华区、珠海市金湾区、惠州市惠城区、东莞市大朗镇、中山市坦洲镇、湛江市廉江市、肇庆市端州区、清远市清城区等8家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单位要加快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20年10月31日前公布。上述15家单位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精心编制调整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制订、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我省其他基层政府提供借鉴。

《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全面梳理细化基层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向基层政府延伸,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本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规范,组织保障更加有力。2021年底前,建成一套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统一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培训、考评以及协同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建立。2022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分级分层管理,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确保有服务必有指南、指南简单易懂,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标准;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实现办事过程信息公开,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掌握办事进展情况;以高频民生事项和涉企事项为切入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简单化,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专栏向社会公开。同时,探索开展政府信息精准推送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定向推送机制,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向特定服务人群精准推送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依托“粤省事”“粤商通”等数字平台建立“政策直通车”机制,为企业、群众定向提供个性化政府信息推送服务。

编辑 董雯静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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