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晚,水库新村220栋一租户擅自将电动车电池拆卸,拿回住房充电,结果引发火灾,新村社区兼职消防应急队、田贝消防中队、黄贝岭消防中队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火情后,联合翠竹派出所执法,对该起火灾的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这是翠竹街道今年首起因电动车在住所内充电导致火灾,当事人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水库新村220栋目前被查封
据了解,此次事件发生建筑为水库新村村民自建房,共5层,每层4户,起火房间为220栋2楼203房。翠竹君现场看到,房屋外墙已被烟熏成黑色,房间内床铺被烧毁只剩床架。有关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显示,该火灾事故起因是水库新村220栋2楼203房间租户擅自将电动车电池拆卸,拿回住房充电引发的火灾。火灾造成较严重损失,目前该栋居民楼被查封。
灾后现场
水库新村220栋2楼203房间租户闫某(男,26岁,湖北人)涉嫌存在过失引起火灾违法行为,翠竹派出所依法将闫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3月19日,经审查,违法行为人闫某承认因过失而引发火灾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翠竹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闫某过失引起火灾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翠竹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我们之前做了大量宣传工作,新村社区工作站也在新村社区篮球场旁、新村工业园区等多处安装了智能充电柜,但一些居民安全意识薄弱,又贪图方便,还是偷偷地违规给电动单车充电。”下一步,翠竹街道将持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执法、从重处理,确保安全隐患难“回潮”,以铁腕手段力保平安。
新村社区在每栋大楼印上“严禁电单车(及电池)入楼入室充电”的宣传语
新村社区安装的智能充电柜,电动单车车主充电请认准它!
翠竹街道提醒广大居民,要规范使用电动车,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一旦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