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引资“强磁场”!龙岗出台系列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读特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江泽挺 文/图
2019-07-23 11:31
收录于专题:龙岗营商环境展示

去年以来,龙岗区主动作为,把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列为全区一号改革工程,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与服务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龙岗区中坚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关于加大力度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若干措施》《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业发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改革力度大、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在用地、经营扶持、科技与人才、投资等诸多领域打开方便之门,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真诚地打造引资“强磁场”,展示自己与人合作的胆识和诚意。

据悉,龙岗区设立了每年不少于11亿元的科技与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全方位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和做大做强。扶持范围覆盖工业和服务业、金融业、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旅游业和体育产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文化创意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质量发展共10个领域,其中包括保障市级扶持项目的配套资金。此外,还出台了“深龙英才计划”,配套了每年不少于2.5亿元额度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这一系列具有龙岗特色的重磅扶持政策,规格高、范围广,重点支持实体经济、中坚企业、高端科技企业,并将扶持资金与企业贡献挂钩,重点向能提供可观税收或大量高收入工作岗位或具有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倾斜。

招商引资政策——新引进重点产业项目最高可获1亿元的一次性落户奖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引进的产业项目原则上为在落户后两年内任一个会计年度收入法增加值1亿以上的实体经济项目。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以区域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为标准,一次性给予一年最高500万元的租金补贴;按装修费用每平米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装修补贴;按其落户后两年内任一个会计年度形成龙岗区地方财力的 60%,给予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落户奖;按引进企业的性质和规模, 给予重点产业项目引荐人一次性5万元至50万元的奖励。

经营扶持政策——区内企业可享七大类扶持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与服务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区内企业可享受规模类扶持、行业类扶持、技改投资类扶持、市场推广类扶持、园区类扶持、行业协会类扶持、配套类扶持等七大类扶持。

(1)在规模类扶持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产值增长情况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龙腾计划”门槛奖和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60%、最高3000万元的“龙腾计划”增速奖;外溢发展企业可按上一年向区外子厂制造服务收费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的60%享受母厂服务鼓励奖,按上一年外发加工产品销售收入形成营业利润和外销产品进出口顺差额对本区地方财力贡献的60%享受产业协作鼓励奖。

(2)在行业类扶持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零售业专项扶持,最高 300万元的生产性服务业专项扶持,最高50万元的律师业专项扶持。

(3)在技改投资类扶持中,符合条件的区内存量企业可享受150万元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扶持,按不超过企业贴息期内实际发生利息40%的标准享受每年最高100万元贷款贴息扶持,购入的设备及软件系统可按不超过投资额30%的标准享受最高600万元的技改投资扶持;符合条件的区内新进企业可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额15%的标准享受落户后两年内最高2000万元的新增投资扶持,生产国家经济安全所需重要设备或关键零部件的企业可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额20%的标准享受落户后两年内最高3000万元的新增投资扶持。

“中坚企业”培育政策——筛选50—100家中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根据《龙岗区中坚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未来几年龙岗区将筛选50—100家收入法增加值处于0.5-100亿元之间,在行业细分市场位居全国乃至全球前列,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具有专注发展的战略定力、优质的产品或服务、稳定的客户关系、显著的经济效益、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企业作为中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主要奖励措施包括:

(1)对获得区政府认定的中坚企业,从认定次年起按其上一年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超出基数累计增长目标值的增量贡献给予经营贡献奖。第一、二年度给予90%奖励,第三年给予75%奖励,第四、五年给予60%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亿元。

(2)对引导市内外大企业龙岗区分公司或工厂转成法人企业的关键人员,或者推动龙岗区居住员工较多的区外大企业迁册或在龙岗新设子公司的关键人员给予一次性10-50万元的企业发掘奖。

(3)强化区领导挂点服务中坚企业制度,落实挂点企业与区领导联系直通车及企业问题挂销账制度,建立中坚企业科级服务专员制度。

(4)定期开展“中坚企业”与区内外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供需对接。对中坚企业与相关院校合作开设的产学专班、在职班和企业包班,在年度限额1000万元(含工作经费)以内给予卓越和优秀中坚企业20%、潜力和后备中坚企业40%的学费资助。

(5)整合政务数据资源,优先向中坚企业免费提供区内行业经济信息、产业空间信息、劳动力人口信息、产业链上企业空间分布信息、合作伙伴经营状况定性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

金融支持政策——建立民营企业应急转贷服务机制,搭建龙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业发展实施细则》,区内金融机构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1)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总部及其一级分支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给予50-1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支持,对金融机构总部及其一级分支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按辖区房屋租赁指标价100%的标准,给予第一年度最高400万元的一次性办公用房租金扶持。(2)对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的高管人员和投资经理上一年度个人税前所得额每达到100万元奖励6万元、最高120万元,对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上一年度税前所得额每达到1000万元即给予该公司3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

根据《龙岗区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1)鼓励银行机构为龙岗区优质民营企业开展信用贷款业务。按照信用贷款坏账损失的20%给予扶持,单个金融机构年度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上述信用贷款的优质民营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利息40%的贴息扶持,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建立民营企业应急转贷服务机制。以5亿元的资金规模,支持区属国企依法合规开展应急转贷业务,对符合银行授信条件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龙岗区民营企业给予过桥应急转贷资金扶持。

(3)建立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扶持机制。单个融资担保机构年度扶持金额最高100万元,对通过担保方式获得融资贷款的龙岗区民营企业,按照实际发生保费的50%给予补贴。

(4)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对于利用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完成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贴;对利用其它债券工具完成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5)搭建龙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对通过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获得贷款的优质民营企业,按照贷款实际发生利息40%给予贴息扶持,单个企业的年度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

集聚创新资源政策——给予创新平台最高3000万元配套扶持

(1)支持国家和省市创新平台及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落地,给予创新平台最高3000万元配套扶持、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最高1.5亿元配套扶持。

(2)(2)引导重点科技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创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科研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开办费用扶持、5年最高500万元租金补贴,以及5年最高1500万元研发投入扶持。

(3)支持创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品检测中心等区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300万元建设扶持。

优化创新环境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对其建设投入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扶持。

提升创新能力政策——中小微科技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

(1)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配套扶持。

(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给予中小微科技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

(3)对生物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专项扶持,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专项扶持。

(4)对境外发明专利、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知识产权获奖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激励。

培育创新企业政策——龙岗中小创新企业五十强可获三年最高600万元研发投入扶持

(1)给予高端科技企业三年最高600万元研发投入扶持及最高150万元租金补贴。

(2)给予龙岗中小创新企业五十强三年最高600万元研发投入扶持及最高90万元租金补贴。

发展科技服务业政策——科技服务机构、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可获最高100万元扶持

(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创业贷”或“助飞贷”贷款企业给予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最高100万元。

(2)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获得融资,给予最高100万元利息补贴。

(3)支持科技服务机构、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读特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江泽挺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