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政策“落地”!龙岗放大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读特记者 邸继勇 通讯员 江泽挺
2019-03-13 20:13

3月13日,读特记者从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税降费的部署,确保政策措施落地,龙岗区专门就加大力度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制定了十二项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企业拓展自用产业用房、实行片区产业用房租赁指导价格制度、推动国有集体产业用房调剂市场价格、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严厉打击产业用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降低用水用电成本、降低企业创新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人力资源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人才住房筹集与供应和加强工业用地用房管理。

据了解。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措施中,龙岗区将创新产业用地出让模式,加大力度推广先租后让、企业联合竞拍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存量企业用地需求,减轻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在降低用水用电成本的措施中,龙岗区将加强水费、电费中间层监管,加大力度推行产业园区抄表到户,确保电价优惠、节水奖励政策落实到实体企业。

在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的措施中,龙岗区将加大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及最高50万元专利奖项配套扶持;支持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及研发机构,给予区级创新平台最高300万元建设扶持,给予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最高3000万元配套扶持,给予大型工业企业设立的研发机构最高150万元扶持。

据悉,相关措施自3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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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招”抢先看

一、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落实规划国土管理改革与实践合作框架协议,创新产业用地出让模式,加大力度推广先租后让、企业联合竞拍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存量企业用地需求,减轻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

二、支持企业拓展自用产业用房

探索在计收地价和贡献物业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通过利用已建成工业园区内剩余用地新建、对现有厂房及配套建(构)筑物进行扩(改)建、拆除部分或全部建(构)筑物后建设等方式增加自用产业用房。鼓励优质企业通过参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带产业项目进行旧工业区升级改造,解决企业自身发展用房需求。

三、实行片区产业用房租赁指导价格制度

开展分片区分类调查、评估租金价格水平,科学制定片区产业用房租赁指导价格,指导价每半年发布一次,对产业用房租金进行精准引导。

四、推动国有集体产业用房调剂市场价格

加大国企统租旧工业区力度,推动以“政府投入、国企开发”的模式来推动成片工业区综合整治,加大制造业发展优质空间供应量。国企运营的产业用房和社区集体产业用房的租赁价格不超过片区租金指导价。加快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推动创新型产业用房以指导价的50%出租。

五、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

实行区属国有企业产业用房、社区集体产业用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区属国企物业、集体物业对外租赁厂房合同中应明确禁止转租。鼓励社会机构按产业用房租赁指导价格出租,租金标准高出指导价格15%的,不得参与区属国企物业、集体物业的运营管理。空地提容项目自用富余部分对外出租的,应按规定向政府无偿提供物业,增加的产业用房全部用于出租的,应向政府无偿提供不低于增加面积20%的物业,对外出租的租金不得高于片区租金指导价。

六、严厉打击产业用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产业用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建立全区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产业用房租赁中擅自调改水电计量设备、虚增公摊面积、虚增用水用电量、提高中间层水电价格等欺诈行为,严厉查处未按要求履行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环境安全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行为,对黑恶势力垄断市场等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七、降低用水用电成本

加强水费、电费中间层监管,加大力度推行产业园区抄表到户,确保电价优惠、节水奖励政策落实到实体企业。推广产业园区水费、电费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国有企业、集体物业逐步实现水费、电费公示和取消水费、电费中间层。

八、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加大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及最高50万元专利奖项配套扶持。支持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及研发机构,给予区级创新平台最高300万元建设扶持,给予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最高3000万元配套扶持,给予大型工业企业设立的研发机构最高150万元扶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实施研发中试项目及“创新链+产业链”融合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九、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靶向引才,并根据引才贡献给予补贴。聚焦实用技能人才,鼓励高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鼓励企业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人才培养项目,并按照实施效果给予补贴。继续推进“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企合作,试点现代学徒制。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学徒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给予企业补贴。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劳务派遣行为,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加大公益招聘力度,与内地劳动力输出集中地对接,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丰富金融驿站服务内容,加快搭建龙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机构与企业供需两端信息融合,支持金融机构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探索建立龙岗区民营企业白名单,通过应急转贷、贷款风险补偿、保费补贴、股权投资激励等政策措施,有效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

十一、加强人才住房筹集与供应

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通过城市更新配建、新增用地建设、工改保、社会存量等多渠道加大人才住房筹集力度,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加大人才住房供应。

十二、加强工业用地用房管理

严格执行工业区块线管理相关规定,严格保护区块线一级线内工业用地,严禁改成非工业用途。严格限制工改商业和居住,严格控制普通工业用地(M1)的产业用房改造成新型产业用地(M0)的产业用房,保障工业用地规模。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邸继勇 通讯员 江泽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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