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切忌冲动报复 光明警方破获多宗故意损毁财物案
读特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温小龙
2020-07-14 19:13

“汽车喇叭吵到自己睡觉”、“发生口角后觉得丢人”、“工程是否完成存在争议”……原本这些都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小事,部分市民却因为过分冲动闯下大祸。

7月8日14时许,光明马田街道某音乐烤吧的老板林先生(化名)向光明警方报警:自己经营店铺的玻璃门被人为砸坏了。在向林先生及店员询问后得知,前一天晚上曾有一名顾客在店内发生过冲突。经查看店铺的视频监控及辨认,确认砸玻璃的就是这名顾客。民警随即展开摸排走访,并于傍晚19时许将涉嫌砸玻璃的顾客陈某(男,27岁)抓获。

经审讯,陈某对故意砸坏该音乐烤吧门口玻璃大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调查了解到,陈某在7月7日晚和朋友一起在该音乐烤吧吃宵夜,途中朋友离席到隔壁桌和店铺老板林先生共饮了几杯。而已经喝酒有些上头的陈某有些不高兴,在前去叫朋友回席时和老板林先生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推搡,最后在朋友及周围店员的劝说下才停止了冲突。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不想陈某在回家后越想越生气,怒火难平的他深夜返回该音乐烤吧。在发现店铺已经打烊关门后,陈某随手捡起地上的砖块狠狠砸向店铺的玻璃门,最终在门上留下3个大洞。待陈某清醒过来,已经悔之晚矣。

而在6月30日,经过近3个月的耐心沟通和劝说,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的刘某(男,30岁)主动投案自首。事发3月底,凤凰辖区地铁某工程负责人贺先生向光明公安分局南凤派出所报警:地铁综合大楼的墙面被人为损坏,经济损失近2万元。民警调查走访后分析得知,很有可能是负责该墙面施工的包工头刘某所为。民警掌握到,该项目在是否完工方面存在分歧,还余有7000元施工费未结算。民警随后联系了刘某,但刘某已经离开深圳,且事发时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民警在了解情况的同时,劝说刘某主动自首,早日解决该事情。在民警的耐心沟通下,刘某于6月30日主动向南凤派出所自首。

据刘某交代,因为尾款问题一直和事主存在矛盾,之后和事主的沟通也非常不顺畅。一气之下便返回项目施工点,将前期已经做好的墙面全部损坏,面积约2300㎡。经物价鉴定,经济损失为1.5万元。

目前,两名涉案嫌疑人均因为故意损毁财物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连日以来,光明警方连续侦破了多宗故意损毁财物案件,有的是因为汽车鸣笛影响自己睡觉而故意刮坏他人的汽车;有的是因为言语冲突故意剪断他人电动车的电子线路;有的是因为酒后失控故意划伤他人车辆,这些案发的原因都是违法行为人的一时冲动。光明警方也提醒市民:遇事应理性行事,切忌冲动的报复,故意损毁财物不仅损害他人的利益,还会让自己遭遇牢狱之灾,害人又害己。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温小龙)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