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法宣传周”活动中,为深化法治校园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汉俊在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开展“预防学生欺凌”主题法治讲座。

活动由光明区高级中学德育处主任张俊主持,该校副校长余晶晶现场为刘汉俊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并代表学校感谢光明区检察院长期以来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随后,刘汉俊以“校园‘零’欺,法律护行”为主题开展普法授课,重点围绕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定两个核心内容,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深入解读,生动阐释了学生欺凌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后果。
本次活动切实提升了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夯实了构建平安法治校园的基础。接下来,光明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深入开展普法进学校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郭秦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