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发言人今日发布消息说,本月17日,澳门海关于外港客运码头先后截获3宗没申报携带大量现金入境的个案,共涉及款项达2213万港元,2名香港及1名内地旅客被依法起诉。
发言人说,涉事的3名旅客均是使用绿色通道(无需申报通道)入境,涉及的金额分别为708.4万、699.8万及805万港元,经初步调查并不涉及资助恐怖主义或清洗黑钱活动。根据第6/2017号法律《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入境人士若携有总值为澳门币12万元或以上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须填写申报书,并选择红色通道通关,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如提供不完整、与事实不符的声明或不填写申报书,将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一经判罚,将按超出指定金额的多少,科处澳门币1000元至50万元罚款。
发言人指出,《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法律于2017年11月1日生效,截至本年3月31日,海关于各出入境口岸合共截获15宗没申报个案,涉及的总金额折合逾7000万澳门元,而单宗查获的最高金额为1000.05万港元。海关会密切留意有关情况,加强抽查,并与金融情报办公室保持密切沟通,维护澳门特区经济体系的安全稳定。
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