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27家,“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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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4:34
摘要

据相关法规规定,通过地市评估上报,经审核确定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包括新增27家、移出1家。

今天(12月8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外发布,根据国家《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国市监药〔2020〕159号)和推进“港澳药械通”实施计划,依据相关法规规定,通过地市评估上报,经审核确定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包括新增27家、移出1家。

编辑 沈静愉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徐雅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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