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拟全面放宽落户政策 在当地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可申请落户

深圳特区报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惠讯
10-10 08:00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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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惠州拟全面放宽落户政策。

惠州市政府官网日前公布的《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显示,惠州拟全面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全面放宽了入户限制,持有惠州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当地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

在吸引人才落户方面,规定提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的人员,均可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非本市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5年内可申请“先入户后就业”。

值得一提的是,亲属投靠入户也全面放宽:在惠州市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户籍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惠州。

此次规定与之前惠州落户政策相比,一是全面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取消市辖区与市辖县差别化落户条件,将居住满3年或2年变更为半年。二是调整优化“引进人才入户”情形,无年龄限制;大中专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无需相关部门核准。

编辑 温静 审读 秦天 二审 李璐 三审 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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