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战疫记④|依法防疫:福田底气
南方+
2020-05-28 14:25

今年1月,从武汉来深的范某因身体不适去位于福田的社康中心就诊。但在就诊前后,她始终隐瞒自己的疫区接触史,并且在公共场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最后被确诊新冠肺炎,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福田公安立案侦查。

范某的行为危害了疫情防控秩序。疫情防控既是公共卫生应急问题,也是法律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群众行为和生活秩序安定,是依法防疫的主旋律。

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四大环节,福田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从这四个环节全链条发力,通过法治的思维、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手段、法治的方法,为防疫工作按下“法治键”,确保社会各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从而更有力量、更有秩序,更有底气、更有特色,夺取防疫工作的全面胜利。

有法可依
日夜突击编纂28万字法律汇编

1月22日,福田区率先启动一级响应,并于当天组织专业力量连夜突击,率先编写《法律告知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法定职责措施法律法规节选》《防疫法律手册》等法律文件,总字数达28万字。

福田区在疫情发生的一开始,就早早按下了“法治键”,编写系列法律文件,确保疫情防控行驶在法治轨道上,确保政府制定防控政策、部门采取防控措施有法可依。

一个重要例证是,作为全省首创的模式,福田“健康驿站”在深圳率先启动“依法防疫”,为各区提供了“福田经验”。

健康驿站用于集中隔离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和疫区返深人员,是严防疫情扩散的重要措施。为此,福田区在1月29日前就依法征用了9家酒店(宾馆)共1430间客房作为开设健康驿站的场所。

征收酒店设立健康驿站作为政府的行政行为,要于法有据。福田区司法局在深圳各区率先拟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临时征用工作指引》,详列法律依据,明确实施程序,制定征用文书,在暂无法律可循的情况下,创造性地草拟了征用补偿协议,以简化后续补偿流程。这一指引的相关文本已作为参考范本由深圳市司法局印发供各区使用。

疫情防控牵动社会各方利益,涉及多种复杂法律关系。不仅政府行为需要规范,个人行为也同样需要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为及时规范各方行为,明确权利义务,福田区还在1月30日火线推出了28万余字、涉及60多份规范性文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规定汇编》,分为专业版和社区版,其中社区版供战斗在一线的社区工作人员和市民使用。这份汇编,由福田区司法局联合律所、社区法治服务中心日夜突击完成,发挥了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参与疫情防控的主力军作用。

福田区还先后推出个人和机构防控指引、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预防消毒指引、三人组联合防控工作指引、社区排查管理可疑病例工作指引、社康病例的诊疗和隔离转运指引等共五大类46项工作指引,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善、分类指导、精准有效的疫情防控指引体系,让疫情防控真正有法可依。

违法必究
办理涉疫案件155起刑拘50人

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防疫物资销售广告,待被害人交付货款或定金后,再采取邮寄空包裹、冒用他人发货图片等方式虚假履约,后直接以微信拉黑被害人的方式人间蒸发。3月6日,福田区检察院集中依法起诉的4宗涉疫犯罪案件在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4宗案件涉及电子体温计、口罩等二类重要防疫物资,涉案金额最高为12万余元,最低为8000元,法院分别判处4人11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法可依,同样需要有法必依。疫情期间,借销售防疫物资等手段诈骗钱财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疫情防控秩序。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是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方面,福田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福田区还对深圳首例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以“硬核”措施规范人员行为,推动辖区居民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月21日,范某从武汉乘坐火车来深圳探亲。到深后,范某在确诊新冠肺炎前后始终隐瞒从疫情发生地来深的事实。2月4日,福田公安机关依法对刻意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的嫌疑人范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该案例为深圳首例。

隐瞒不报严重妨害疫情防控,为重拳打击各类疫情期间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福田区政法机关制发了《关于从严打击疫情期间拒不配合防疫、检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治安案件办理指引》,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打击违法犯罪专班,对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发热病情等行为,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以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秩序。

数据显示,截至5月17日,福田公安分局累计办理涉疫刑事案件155起、已立案141宗、刑拘50人;累计办理涉疫行政案件84起、行政处罚21人(其中行政拘留8人)。

送法上门
促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位客户向某商家以184元的单价购买了1000把额温枪,然而,他向对方转账了18.4万元之后,商家却迟迟不发货也不退款。后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商家偿还了13.4万元,事后剩余5万元仍旧以各种理由推脱。

该位客户将商家告至福田法院,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法院特邀调解员陈武平从矛盾的症结——还款时间入手,从现时困难、人情法理、诉讼成本等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疫情导致合同履行、劳动用工、房屋租赁等众多民事领域法律纠纷有所上升,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化解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福田区相关部门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引发房屋租赁纠纷处理指引》,梳理各方法律责任,处理疫情引发房屋租赁纠纷近100起。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设立服务专线、组建应急律师服务团,福田区及时帮助企业掌握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化解企业劳动用工、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面向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宣讲,3月24日,福田区开展“战疫有法1+10行动”,上线法律辅导专题讲解视频及问答指引,并由律师服务团专家现场为企业代表作面对面法律咨询服务。

“目前已成功调解2家企业减免租金的问题”,参加“战疫有法”行动的律师简晓满所在团队,在疫情期间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劳资纠纷、减免租金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各个部门要整合相关资源,为福田区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提供援助,让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福田区委副书记黄晓鹏表示。

为企业送去法律服务“温暖”,有力推动了福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目前,福田区已实现复工复产“五个100%”,一季度经济增速近5年来首次超过深圳平均水平。(陈熊海 鲁力)

编辑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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