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福田这些退役士兵可办理社会保险接续
读特记者 秦小艳
2019-05-22 18:33

记者22日从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正在开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于6月1日至12月31日,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办事窗口提出补缴申请。

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醒,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梳理个人2019 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带齐申请所需材料,于6月1日至12月31日,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办事窗口提出补缴申请。

其中,由福田区民政部门安置且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到原安置单位或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的办事窗口申请补缴;在外地安置后迁户至深圳市且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缴。

即日起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http://dva.gd.gov.cn/)、"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微信公众号,下载《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A4 纸双面打印,或到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办事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1份);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

档案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现场领表及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编辑 林捷兴

(作者:读特记者 秦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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