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09-17 12:50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全流程,努力构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格局。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普法责任机制

(一)完善责任分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立足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具体的业务中,明确局领导、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分工,营造出局领导带头学法,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自学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全局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提升普法水平。

(局党组召开普法责任落实会议)

(二)健全学习机制。局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同志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主线,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同志全面领会和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以考促学,全体公务员均已完成各年度的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

(全体党员观看警示纪录片)

(三)引入法律顾问。在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各城市更新项目及土地整备项目等各类事项中引入法律审核机制,委托常年法律顾问与购买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相结合,对各类法律文书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法律风险进行事前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为全局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四)落实经费保障。将普法宣传、购买法律服务等事项纳入各年度预算,按需支出。2019年至今共支出400余万元,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

二、建章立制,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石

(一)出台区级城市更新规范性文件及相关配套指引

2019年9月24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深南更新整备〔2019〕77号)。该文件的出台和实施,明确了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具体职责,细化优化城市更新工作流程,融合产业监管措施与城市更新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南山区城市更新工作。

2020年2月2日,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牵头起草的《南山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深南府办规〔2020〕1号),以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正式印发。该文件的将产业监管措施与城市更新审批程序有机融合,进一步规范了“工改工”城市更新的工作流程,保障了产业规划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落地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施行后,组织编制了《南山区城市更新行政调解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南山区城市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统计规则(征求意见稿)》及《南山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待完成相应的审批流程后将予印发。

(召开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专题讨论会议)

 (二)出台土地整备相关规章制度

2021年1月12日,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南山区土地整备工作“1+4”文件(试行)》。“1+4文件”规范了我区土地整备工作计划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等流程,有效提高了全区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项目立项速度。同时,明确了各方职责,有利于促进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保障土地整备项目顺利实施。

三、统筹推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一)积极开展宣讲型普法活动

作为南山区普法成员单位,多次开展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组织集中观看民法典宣传视频,向全体干部职工统一发放《民法典》,以《民法典来了》为议题在局党组会上开展《民法典》宣讲等。以案释法,将《民法典》应用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工作中。在历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学习宪法和民法典、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相关法律法规活动,向社会公众派发政策宣传册。

(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和党内法规法纪)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深南更新整备〔2019〕77号)和《南山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深南府办规〔2020〕1号)印发后,在“南山政府在线之解读南山系列访谈”中对前述文件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政策措施等进行了解读,提高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帮助其更好的理解政策。

(参加“解读南山”系列访谈活动)

(二)积极开展服务型普法活动

在日常业务审批、行政服务、土地整备拆迁谈判等工作中,积极向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及市场主体传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多次与辖区街道搭建沟通平台,促进城市更新、土地整备规范化管理,提升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及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行业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向市场主体宣讲相关政策)

    

(向实施主体宣讲相关政策)

印制《南山区城市更新工作手册(内部管理卷)》和《南山区城市更新工作手册(公共服务卷)》900多本,分别向各职能部门和市场主体派发。同时,积极解答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及市场主体提出的问题,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服务工作。

(三)主动公示权责清单

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公示权责清单内容,将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法律救济等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及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为减轻企业压力、提高城市更新的审批效率,压缩了各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将各行政服务事项列入“容缺受理” 事项,为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及市场主体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放管服”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四)利用媒体深化普法

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设有政策法规专栏,刊载《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南山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等系列行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各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也将城市更新项目计划公告、规划(草案)公示、实施主体公示、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等信息予以公告。

(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

四、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等三项制度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修订并印发了《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事权下放以来,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共承办四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批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城市更新项目)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更新项目)。2019年至今,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均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示。

2021年1月12日,因深圳市南山区阜外深圳医院三期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等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征收决定1宗,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示。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服务过程中,结合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际,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普法基础工作,促进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作依法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打造南山法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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