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民政局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深法宣 通讯员 黄伟乐 肖国芳
2021-07-26 18:46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6月1日实施以来,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龙岗区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未保中心)积极开展系列关于未成年保护的普法宣传工作。

未保中心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法》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宣传主题活动,邀请专家现场解读新修订的法律内容。

据悉,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从7章72条增加至9章132条。新增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个专章,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个方面,全方位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体系。未保中心普法人员深入村居向参会的家长和小朋友们发放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手册、禁毒宣传手册等资料,耐心向群众宣讲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明确新修订的法律条款,切实提升群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此次普法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对家长的法治宣传,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监护人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未成年人。

未保中心普法人员通过向小朋友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以案说法”等大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讲解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点和亮点。在普法活动中,普法人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小朋友懂得“如果在学校受欺负了要赶紧告诉大人。”“我们女孩子要注意,不可以让陌生人碰我们的身体哦!”该种宣传方式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力度。

此次系列普法活动,通过进村宣讲、入户宣传、现场发放普法资料等丰富多彩的方式,广泛宣传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推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黄伟乐 肖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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