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廉音”第15期 | 让办事群众“跑断腿”会受处分吗​?
清廉宝安湾微信公众号
2022-05-24 19:22

听宝安廉音,扬清风正气。欢迎收听“清廉宝安湾”微信公众号“宝安廉音”栏目,今天由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荆岩领读第15期内容《让办事群众“跑断腿”会受处分吗?》。

让办事群众“跑断腿”

会受处分吗?

近日,有网友留言称自己之前到某单位服务窗口办事,工作人员态度是挺好,但就是跑了三趟都没办下来:第一次说是缺材料,第二次说是盖的章不对,第三次没说啥,让回去等。结果等了好几天,一直也没有消息。这位网友不禁“吐槽”:这种让老百姓“跑断腿”都没办成事的行为,不应该有人负责吗?

近年来,随着纠正“四风”问题力度的不断加大,机关作风不断好转,“脸难看、门难进”的情况已经大为减少,但也有些工作人员只做到了重“面子”,没有做到顾“里子”,只做到了“脸好看”,没有做到“事好办”。这种情况不只是让老百姓一次又一次多跑冤枉路,还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公信力。对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因此,对于网友留言提到“跑断腿”都没办成事的情况,若群众的诉求符合政策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却消极应付,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终将受到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始,全党上下纠正“四风”取得重大成效。“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服务作风老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但“只微笑不办事”“不贪不占也不干”“能推则推能躲就躲”等“四风”新问题,更加隐蔽、更难甄别、更难拔除。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只有当每一名党员在与群众面对面时想的不再是“做好了领导能否看得到”“应付了事是否会影响升迁”,而是“群众最想了解的是什么,最迫切的需求是什么”,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会水涨船高。正如中央一再强调的,不解决问题就是最大的形式主义;群众满不满意,才是检验作风建设的唯一标准。

编辑 杨茜雅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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