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好游客退改事宜的指引
2020-01-23 19:50

2020年1月23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好游客退改事宜的指引》。

全文如下: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为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妥善解决因疫情导致游客退改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各旅游酒店、旅游景区及相关酒店、景区在线预定平台对因疫情未能出行或临时取消行程的,要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出发,将全款退还游客或将订单有效期延长半年。

二、各旅行社要认真做好游客变更行程、退团退款等工作,结合各地针对此次疫情推出的酒店、景区、交通等退改保障优惠政策,在扣除已发生费用之后将余款退还游客,尽最大努力降低游客经济损失,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三、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妥善解决好游客因疫情变更行程、退团退费等问题,降低对旅游活动的负面影响,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平安祥和。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 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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