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全面启动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与提升专项行动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19-03-15 10:24
收录于专题: 应急城事

工业园区是各类中小企业的聚集地,厂房鳞次栉比、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一旦有事故发生,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

为了应对工业园区严峻局面,坪山区开展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与提升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大力整治当前工业园区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3月13日下午,坪山区安委办在深圳市中金岭南工业园区,召开坪山区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交流会。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代金涛,区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陆彤,区安委办副主任、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朱咸勇,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坪山局、市消防支队坪山大队分管领导、区六个街道办分管领导以及安监办主任、工业园区和“厂中厂”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约320人参加了本次现场交流会。

交流会按照会议交流和现场观摩两个流程进行。

会议交流环节,坑梓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为现场交流会进行致辞,表明了将工业园区整治到底的决心。随后,中金岭南工业园区负责人从园区队伍建设、制度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改善、安全文化等方面向各参会人员分享示范园区创建经验。

朱咸勇同志对2019年工业园区安全整治的工作重点、方法步骤、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朱咸勇同志指出,2019年,为坪山区工业园区质量提升年,安监部门将把工业园区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实施严格执法和大力整治,达到基本底数清、重点监管明、基础配置全、安全管理实的4个整治目标。

坪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代金涛

代金涛同志提出三点意见

➤ 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做好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园区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到自身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安全文化、应急能力建设逐步改善。各级安监部门和相关单位也要严格履职,加大对工业园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方案和目标开展好工业园区专项整治。

➤ 要对标“示范园区”,借鉴先进做法,全力以赴落实好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各园区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交流会上示范园区的经验做法,回去后结合园区自身的管理情况,落实好基础条件“三基本两提升”的要求。

➤ 要明确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强化园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园区整治提升要以建立园区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园区安全检查、落实高危作业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和专项培训,努力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安监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力督促园区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园区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园区人员安全意识,确保工业园区整治取得实效。

会议交流结束后,区安委办组织各参会人员观看中金岭南园区应急救援队伍的现场应急演练,并邀请各参会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观摩学习。

现场观摩环节,中金岭南工业园区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流程,是结合园区自身实际,以园区专职救援队伍为核心,企业兼职救援队伍为补充,形成特有的应急联动救援机制。

本次演练主要设定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层面,着重围绕园区应急救援机制建立与处置流程展开。通过显示屏播放和现场实时演练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完整地对事故应急救援流程进行了示范展示,含盖了企业应急自救、园区联动互救和社区增援公救三个事故应急救援阶段。

演练结束后,参会人员对中金岭南工业园进行了现场观摩,对中金岭南的良好示范经验进行实况学习。另外,在示范园区应急演练与实地观摩环节期间皆配有现场解说,使得各参会人员在实地感受园区示范创建成果的同时,对示范创建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都有更详细、更全面与更深入的了解。

本次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极大地提高了各个工业园区与“厂中厂”负责人对园区整治的重视程度,为各个园区的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良好促进坪山区工业园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与提升专项行动到底如何开展?一起来看看《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与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一)基本底数清。在2018年整治基础上,将我区所有园区纳入执法系统,强化园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园区台帐信息,并将“厂中厂”纳入园区管理,摸清底数,确保每个“厂中厂”有专人管理。

(二)重点监管明。重点对园区企业中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粉尘涉爆、锂电池生产储存、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高风险企业全部纳入园区重点监管范围。

(三)基础配置全。各工业园区要具备“三套三有”的基本要求:一套人马(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相应的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相应的装备和设施);一套机制(有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应急救援三个机制);一套措施(有消除园区内安全隐患的当场和限期整改、按照园区内安全协议整改、上报执法部门责令整改三项措施)。

(四)示范标杆好。6月15日前,对标我区示范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各街道完成创建一个示范工业园区,打造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示范园区。

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的工业园区,是指由一个物业管理方(工业园区作为经营场所发包方),将经营场所租赁给2家及以上企业使用,而且园区内建有2栋及以上厂房的工业园区。

(一)园区基础条件“三基本两提升”

1.基本队伍。一是园区应成立安全消防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园区各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有专职安全员、电工、治安员等组成;二是园区应成立园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救援队伍的组织架构图,救援队伍要熟悉预案和掌握实战技能。

2.基本制度。园区结合实际,应重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三是安全生产“一企一档”制度;四是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五是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六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七是事故统计和报告管理制度;八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九是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管理制度;十是园区对企业的入园审查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对以上的制度落实情况要有相应的记录,主要应包括:一是园区内企业基础台账分类建档;二是每月至少一次的巡查排查隐患治理记录;三是每月园区企业负责人例会记录;四是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涉爆粉尘、锂电池等登记情况;五是园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宣传记录;六是园区每年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一次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七是园区物业与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

3.基本设备。一是园区有固定的安全部门办公室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二是园区应每年投入一定经费,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修,重点检查企业有无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以及锁闭安全出口等现象,确保园区消防设施、设备、通道处于正常状态。

4.园区环境提升。一是绘制园区较大危险部位分布图、消防平面图,并上墙,二是规范园区电动车摆放,安装电动车充电桩;三是悬挂安全标志,如限速牌、有限空间标识等;四是消防车道、人行道、中转货物堆放区域等重点区域有标识线;五是园区应保持干净整洁。

5.园区文化提升。一是园区有安全文化的宣传制度和经费,在有关的安全会议中有安全文化的内容,二是入园处有安全告知牌;三是园区张贴有关的安全标语和存在危险因素的地方张贴警示标志;四是设置了园区安全文化墙。园区应在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安全文化墙,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员工安全愿景。

(二)园区整治“十必查”

1.查招租源头。严禁将厂房出租用于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质)的企业;限制将厂房出租给涉爆粉尘作业、使用大量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等高风险领域的企业。

2.查危化品使用、储存。严禁使用白电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危化品擦拭地板和机器表面;严禁车间、调油房等使用场所存放超过当班用量。

3.查员工培训。严禁新进员工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4.查安全管理员。严禁企业不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或安全管理员不在岗。

5.查用电安全。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末端设备不装漏电保护开关;企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查消防安全。严禁使用彩钢板(泡沫夹芯)等易燃材料进行分隔装修。严禁安全出口上锁、消防通道堵塞、疏散天面占用和厂房内设厨房、宿舍;园区管理处与入驻园区企业要按照《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并设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7.查特种设备。严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8.查一层多企。严禁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改变厂房结构、私自转租分租等导致一层多企;严禁不同危险作业设置在同一空间。

9.查污染物排放。严查企业污染物的排放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查违章建筑。严查园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的厂房和简易棚屋。

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3月15日)

各部门和各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对整治工作全面进行动员部署,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二)全面实施(3月16日至6月16日)

1.试点整治。各街道选取一个工业园作为试点,对园区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落实工业园区安全主体责任,打造安全整治样板工业园区。除园区整治要求外,还应结合示范园区实际情况,在园区内设置1-2个安全驿站,驿站应悬挂统一标识牌、安全主题海报等,配备桌椅、显示屏(投影仪)等培训必备物品,驿站应配有安全培训讲师(可由园区安全部门人员兼任),参加区安委办统一培训合格后,定期在园区内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自查自纠。对照区、街道工业园示范试点,按照工业园区验收标准,各街道督促工业园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重点加强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与巡查台账登记工作。切实掌握各工业园区工作开展进度,并将辖区内所有园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加入区安全监管局和各安监办建立的园区微信工作群,及时沟通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事宜。

3.全面排查。一是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发现漏管园区立即纳入台帐并督促企业开展整治;二是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员工宿舍、仓储等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三是社区工作站按照《坪山区工业园区整治效果验收标准表》对工业园区(厂中厂)进行排查并评分,初步评分结果为D级或由上级部门评定为D级的工业园区(厂中厂)暂停办理场地使用证明,直至工业园区(厂中厂)按照标准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四是对排查出重大、紧急隐患及企业逾期不整改情况要依法查处,对园区不设管理处,不开展安全管理,园区内隐患多、秩序乱、环境差,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三)验收评价(6月17日至10月31日)

1.初步验收。各街道根据各工业园区自查自纠工作进度,按照验收标准逐一验收辖区内所有园区,形成初步验收报告报至区安委办。

2.分级监管。由区安委办统一对全区内工业园区进行验收,并将验收评分结果分类分级,并将分类分级结果公示,对于评分低的园区要增加执法频率,加强执法力度,促进向评分高园区靠拢。

(四)总结提高(11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安委办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价,对取得实际成效的优秀工业园区进行通报表扬;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固化整治经验和模式,制定配套的长效监管对策,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相信通过今年的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与提升专项行动,坪山区很快会出现一个个面貌全新、环境整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的工业园区。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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