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公园火灾原因查明:系人为纵火!我市近期三起森林火灾详情公布!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2021-03-3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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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大鹏新区、南山区接连发生三起森林火灾。经过调查发现,火灾均是人为原因引起。

深汕特别合作区“1·16”森林火灾

1月16日10时许,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水桶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出动各方救援力量709人、救援车辆50余辆、直升机3架参与灭火,经近7小时扑救,明火全部扑灭。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为140.73亩(93820平方米)。

经调查,周某旗、杨某南、魏某文3人为涉案人员。周某旗聘请挖掘机老板杨某南在鹅埠镇324国道下北村至日月湖中段右侧修路,杨某南雇用魏某文驾驶挖掘机作业。当日上午,挖掘机在作业时,发动机排气管口正对西边的茅草和茅草花,排气管喷出的火星将其引燃,火烧上山后引发了森林火灾。

杨某南、魏某文因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九条要求,在林区开展影响森林防火安全的项目,未开设隔离带或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公安机关已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其中,魏某文于1月29日转刑事拘留,2月4日已报检察院逮捕,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鹏新区“1·18”森林火灾

1月18日14时24分接报,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土洋社区东丽观海山庄后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共出动专业力量304人,车辆55台(含指挥车2台,救护车1台),无人机5台,直升机2架开展救援工作。当日17时许,明火被扑灭。18时30分许,火场基本清理完毕。火灾导致受害森林面积0.9241公顷(合13.8615亩),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东丽观海山庄小区一房屋养护工人朱某在院内烧杂时,飞火引燃林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嫌疑人1名,下一步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南山区“1·21”森林火灾

1月21日16时54分,位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公园9号小道附近发生火情,于17时40分成功扑灭明火,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

当日20时20分、21时36分,又分别在公园益寿亭旁半山腰、荔山工业园16栋后山谷出现火情,火势很大且蔓延迅速,经市、区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应急力量缜密协同作战,最终历经5小时26分的紧张扑救,明火于22日凌晨1时46分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过火面积0.9公顷。

事故发生后,南山区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对起火原因开展立案侦查。后经询问调查、对监控视频分析认定,南山公园森林火灾系人为纵火,锁定陈某为嫌疑人。

根据陈某供述,承认当日在南山公园点了两次火,第一次天未黑,第二次天已黑,使用打火机直接点火。

因嫌疑人陈某有精神病史,陈某将接受精神病司法鉴定,同时会固定陈某的犯罪证据,查明作案具体行为、作案动机,进一步完善证据。待陈某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出具后,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陈某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97%由人为原因引起

据介绍,97%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由人为原因引发。数据统计,近5年来,在已查明起火原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人为原因引发的占到97%以上,其中,因祭祀起火引发的火灾所占比例最高,因农事用火引发的火灾占比高居第二位。

森林防火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户外野炊的随意之举,祭祀祭祖的粗心大意,都有可能引发失控的森林大火,也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放火罪、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辑 昌慧 审核 汪新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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