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对有爱的夫妇成立“家庭财产”慈善信托
读特记者 盛佳婉 通讯员 郭琳 文/图
2017-12-12 18:31

12月12日,由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担任受托人的“兴辰慈善信托”在广东省民政厅成功领取备案回执。据悉,该信托将以慈善资助方式推动教育、医疗、科技等领域的创新项目和青年行动。这是广东省首单慈善组织单一受托的“家庭财产”慈善信托。

该慈善信托由涂业兴及李美辰夫妇首期出资10万元人民币设立,并设定为开放式永续慈善信托。作为“家庭财产”慈善信托,该信托秉持“以家庭善念为本”的慈善信托理念,为推动家庭慈善文化、家风美德传承的普及做出了全新的制度探索。

前中国银监会非银司司长、国际公益学院特聘研究员高传捷表示,“兴辰慈善信托”以家庭慈善文化为基础具备很强的可推广、可复制性。“兴辰慈善信托虽起设规模小,但为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的设立会带动越来越多的家庭群体设立自己的慈善信托,提升及普及家庭慈善文化,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慈善信托一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据悉,“兴辰慈善信托”探索出了慈善组织开设慈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的新路径。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国家法律法规也未对慈善组织开设信托专户提供操作细节的规定,目前国内慈善组织受托慈善信托较为常见的障碍就是“开户难”的问题,也有一些慈善组织采用“监管账户”替代“保管账户”以降低开户难度。针对这个问题,“兴辰慈善信托”设立过程中,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咨询了国内大量的法律、金融专家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的大力支持下,以慈善组织受托慈善信托对于银行保管服务的实际需求,创新性、针对性地起草了一份“慈善信托专用保管合同”,中信银行也秉持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免除了保管费用。

据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杨钦焕介绍,中国的慈善事业已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尤其是《慈善法》和《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发挥信托制度在慈善事业的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已分别和平安信托公司、长安信托公司合作设立了“中国平安教育发展慈善信托计划”及“长安慈—未来创造力1号教育慈善信托”,同时也积极探索慈善组织以受托人、项目管理人、委托人等多种形式参与到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初步统计,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近两年以慈善信托方式为慈善事业带来了3000多万元的善款。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盛佳婉 通讯员 郭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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