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不消除,曝光监管不停休!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按照《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坪山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坪山区实施了市、区两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措施。
下面是坪山区2017年第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通报,旨在起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望各企业引以为鉴!
纳入市级“黑名单”管理企业
1、深圳雅利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深圳市雅利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未对动焊作业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对现场安全作业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纳入理由
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
2、深圳市合威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深圳市合威实业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应负主要管理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纳入理由
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
纳入区级“黑名单”管理企业
3、深圳联顺发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深圳联顺发科技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记录不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纳入理由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深圳市可梦家具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深圳市可梦家具有限公司未向安监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纳入理由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
“黑名单”只是为了让企业更重视安全生产,把隐患消除得更彻底。希望各企业都能够引以为戒,抓紧整改。另外,那些存在隐患的企业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坪山区安监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对企业开展岁末大检查,如果还不整改,下一个可能就是你!
见习编辑 陈湛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