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6年改革计划》近日已经市委常委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深圳今年将重点推进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东进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39项重点改革,每一项改革都明确了牵头的市领导、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为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市委改革办在起草和编制《深圳市2016年改革计划》过程中,向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书面征集了改革意见建议,共收到20条建议,全部采纳。同时,市委改革办面向各区(新区)、市直各部门征集意见,共收到72个部门78条意见反馈,其中采纳和部分采纳67条。根据反馈意见,市委改革办对年度计划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最后确定了七大领域39个改革项目。
经济体制领域改革
◆ 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 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
◆ 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
◆ 深化土地供给制度改革
◆ 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
◆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
◆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 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后续改革
◆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 深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支持“一带一路”战略建设体制机制
◆ “东进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民主法治领域改革
◆ 创新人大立法机制
◆ 创新民主监督机制
文化体制领域改革
◆ 深化国有文化集团改革
◆ 深化文艺院团改革
◆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社会和司法体制领域改革
◆ 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 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 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 深化社会组织服务和监管机制改革
◆ 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
◆ 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
◆ 深化审判机制检察体制改革
◆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执法体制创新
◆ 大力推进公安改革
◆ 深化司法行政领域重点改革
生态文明体制领域改革
◆ 构建基本生态控制线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 深化环境污染治理体制机制改革
◆ 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
纪检领域改革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 深化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改革
◆ 深化派驻和巡查监督机制改革
◆ 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党建领域改革
◆ 开展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试点改革
◆ 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新机制
◆ 深化促进人才优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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