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骑电单车上高速被撞身亡
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6-06-07 15:40

一六旬老人骑乘电单车上了广深高速,结果与一辆面包车相撞,老人当场死亡。记者6月6日获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电单车骑乘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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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高速时监控视频

事故发生在5月15日凌晨1时15分许,朱某驾驶面包车沿广深高速公路由机场往市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南行K90公里+600米(鹤洲路段)时,该车车头及前挡风玻璃部位与由乔某(男,62岁)驾驶的一辆无号牌电单车发生碰撞,乔某当场死亡。记者从监控视频中看到,凌晨1时10分左右,乔某尾随一辆货车,从福永入口最右侧车道进入广深高速。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高速路上会出现电单车。”面包车司机朱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开车带家人从沙井回家,车速在90公里左右,事故路段的灯光也有点昏暗,完全没有看见前面有电单车,正常情况下谁会想到有电单车大半夜的出现在高速上。”

事发后,朱某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经交警部门现场调查和取证,当事双方血检和毒物检验排除酒驾、毒驾嫌疑,电单车严重超标经鉴定为设计时速低于50公里的机动车,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最终认定,电单车驾驶员乔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带头盔及违反上述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面包车驾驶员朱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疏忽大意、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死者乔某为什么要骑电单车上高速呢?记者从死者家属中了解到,老人夜里睡不着,有时喜欢出去溜一圈,家人也多次和他说过不要骑电单车,太危险,这次骑上高速公路可能是迷了路。与此同时,死者家属对高速公路管理提出质疑,认为高速公路方面未尽到劝阻义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目前,双方已签订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赔偿事宜仍在协商中。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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