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6 日 13 时 40 分许,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东晓派出所联合罗湖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罗湖区某街道查获一间走私烟仓库和查处一家烟草专卖商铺,同时抓获嫌疑人王某、刘某。
▲警方查获走私烟仓库。
该仓库为一间民用出租屋,房间格局为一房一厅,一间用作走私烟的仓库,一间为嫌疑人王某的住所。据嫌疑人王某供述,其于 2017 年下半年到该烟行上班,从那时便开始贩卖走私烟,只是当时卖得不多。如今,该烟行贩卖走私烟的规模日渐壮大。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共计 7 个不同品牌的香烟,涉案卷烟数量多达 1549 条,初步估算货值为 30 万余元人民币。
▲现场查获的走私烟。
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同一街道的另一间商铺特专烟行对嫌疑人刘某实施抓捕。14 时许,执法人员埋伏在商铺外,待嫌疑人刘某准备外出购买生活物资时将其抓获,并于晚间 8 时许将该店铺查封。执法人员从该商铺中查获 8 种不同种类香烟 154 条,初步估算货值约 11906 元人民币。
经初步调查了解,此次涉案卷烟均为走私卷烟和专供出口的国产卷烟,所有涉案物资均已移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罗湖警方提醒,走私烟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而擅自进口的烟草制品。走私烟主要包括非法进口卷烟、免税烟和出口倒流烟三种。销售贩卖走私烟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知法犯法。如购买到走私香烟要积极举报,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