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晚间,万丰奥威(002085)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存在误导性陈述,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警示函显示,万丰奥威在回答投资者关于“和特斯拉组建eVTOL公司进展”的提问时,声称“与合作方已共同组建项目团队,联动国内外技术、运营、管理团队商讨商业计划、投资方案等”,但实际上该陈述存在误导性,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
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李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李亚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并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万丰奥威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公司将继续加强董监高人员的依法履职培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强调,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级市场上,截至19日收盘,万丰奥威再次涨停,报16.07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