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茶叶包装不超过三层!深圳市市监局:遇到过度包装,可投诉举报!
深圳晚报记者李超
04-15 10:46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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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对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月饼及粽子等商品的包装层数、材质等方面提出新要求。

新发布的文件明确茶叶包装层数由现行标准要求的“不得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组织应将包装成本控制在15%以内,其他生产组织应将包装成本控制在20%以内。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此外,将茶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和“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规定紧压茶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下称k值)为9,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k值为13,单丛茶、毛峰、白毫银针、白牡丹、寿(贡)眉、陈皮k值取20,叶类和花类代用茶k值取60。

包装质量方面,文件要求,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茶叶生产销售企业、茶叶包装设计企业、茶叶行业协会、茶叶市场等相关经营主体,应及时关注新规要求,商品过度包装,可能会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建议选择简单适度的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遇到过度包装的浪费行为,主动投诉举报,共同推动茶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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