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征集深圳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深圳民政
04-1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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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统筹规划全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业标准供给水平,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我局拟发起筹建深圳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养老服务标委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标委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养老服务标委会主要职责是提出全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宣传贯彻、解释咨询、经验交流等。委员的征集范围为全市养老服务和标准化领域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科研教育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职责

(一)按时参加养老服务标委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履行委员投票表决义务;

(二)参与养老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按时参加标准技术审查、标准复审,反馈养老服务标委会归口标准实施情况,提出标准制修订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三)参加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标委会组织的养老服务标准化相关培训、宣传、贯标、试点、评价等工作;

(四)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的工作,监督养老服务标委会经费的使用;

(五)按照养老服务标委会章程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委员资格要求

(一)遵纪守法,开拓创新,敬业求真,廉洁公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以下职务:市级部门的人员应当具有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区级部门人员应当具有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务;

(三)5年以上从事养老服务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在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或技术水平;

(四)具有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五)现在国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

(四)在标准化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

(五)两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五、推荐方式

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申报人须认真准确填写《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推荐单位在《登记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0755-25839279;

电子邮箱:flzx@mzj.sz.gov.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13室。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深圳市民政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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